1.即使那些沒有償還這筆巨大債務的人,也承認愛是所有人類應盡的義務,因為「你要愛鄰舍如同自己」這條皇家律法,對所有聽見的人都自證其明。而且,這並非按照古時狂熱者所作的悲慘解釋:「你要愛你的鄰舍」(你的親戚、熟人、朋友),「並恨你的仇敵」;絕非如此!我們的主說:「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咒罵你們的祝福,善待那恨你們的,為那惡待你們、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你們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女」(讓所有人都看出你們是祂的兒女),「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2.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們對那些愛神的人,負有一種特殊的愛。大衛說:「世上的聖民,他們又美又善,是我所喜悅的。」比他更偉大的主也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福音 13:34-35)。這就是使徒約翰如此頻繁而有力地強調的愛:「這就是你們從起初所聽見的信息,要我們彼此相愛」(約翰一書 3:11)。「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第16節)。又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神來的。凡有愛的,都是從神而生,並且認識神。沒有愛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4:7-8)。「不是我們愛神,乃是神愛我們,差祂的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親愛的弟兄啊,神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第10-11節)。
3.所有人都認同這一點;但所有人都實踐了嗎?日常經驗顯示恰恰相反。即使是那些「彼此相愛,正如祂給我們命令」的基督徒,又在哪裡呢?有多少障礙橫亙其中!兩個主要、普遍的障礙是:首先,他們不可能都思想一致;其次,因此他們不可能都行為一致;但在一些較小的方面,他們的實踐必然會因觀點差異而有所不同。
4.然而,儘管意見或敬拜方式的差異可能會阻礙完全的外在合一,但它是否必然阻礙我們在情感上的合一呢?儘管我們不能思想一致,我們難道不能愛得一致嗎?我們難道不能同心合意,即使我們意見不同嗎?毫無疑問,我們可以。在這一點上,所有神的兒女都可以聯合,儘管存在這些較小的差異。這些差異可以保持原樣,他們仍可以在愛和善行上彼此促進。
5.當然,在這方面,耶戶的榜樣,儘管他的品格複雜,卻值得每一位認真的基督徒關注和效法。「耶戶從那裡往前行,遇見利甲的兒子約拿達來迎接他,耶戶問他安,對他說:你心與我心相合嗎?約拿達回答說:相合。耶戶說:若相合,就請伸手給我。」
這段經文自然分為兩部分:第一,耶戶向約拿達提出的問題:「你心與我心相合嗎?」第二,約拿達回答「相合」後,耶戶提出的邀請:「若相合,就請伸手給我。」
**一、**
1. 首先,讓我們思考耶戶向約拿達提出的問題:「你心與我心相合嗎?」
我們從這些話中首先可以觀察到的是,這裡沒有詢問約拿達的意見。然而可以肯定的是,他持有一些非常不尋常,甚至是他獨有的意見;其中一些對他的行為有著密切的影響;他對這些意見如此重視,以至於將它們傳給他的子孫後代,直到永遠。這從他去世多年後耶利米所記載的事件中可以清楚看出:「我將哈巴洗雅的孫子雅撒尼亞和他的弟兄,並他眾子,以及利甲全家的人,…擺在他們面前,有盛滿酒的碗和杯,對他們說:請你們喝酒。他們卻說:我們不喝酒。因為利甲的兒子約拿達我們的祖宗」(如果這樣說會更清楚:「我們的祖宗利甲的兒子約拿達」,他可能因為對約拿達的愛和敬重,希望他的後代以他的名字命名),「曾吩咐我們說:你們與你們的子孫永不可喝酒;也不可蓋房屋,撒種,栽種葡萄園,也不可有這些,但一生的年日要住帳棚。…我們聽從了我們祖宗約拿達一切的吩咐」(耶利米書 35:3-10)。
2.然而耶戶(儘管他似乎在世俗和宗教事務上都行事急躁)卻完全不關心這些事,而是讓約拿達堅持自己的看法。他們兩人似乎都沒有因為對方所持的意見而給予對方絲毫困擾。
3.很有可能,現在許多好人也可能持有獨特的意見;其中一些人可能像約拿達一樣獨特。而且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我們所知有限,所有人都無法對所有事情看法一致。這是人類理解力目前軟弱和有限的必然結果,即在宗教和日常生活中,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想法。從世界之初就是如此,直到「萬物復興」仍將如此。
4.不僅如此:儘管每個人都必然相信他所持的每一個特定意見都是真實的(因為相信任何意見不真實,就等於不持有它);然而沒有人能確信他所有意見加在一起都是真實的。不,每一個有思想的人都確信它們不是,因為 *humanum est errare et nescire*:「對許多事情無知,並在某些事情上犯錯,是人類的必然條件。」因此,他意識到這就是他自己的情況。他知道,總體而言,他自己是會犯錯的;儘管他可能不知道,或許也無法知道,他具體在哪方面犯錯。
5.我說「或許他無法知道」;因為誰能說不可抗拒的無知會延伸到多遠,或者(這是一回事)不可抗拒的偏見——這種偏見常常在幼小的心靈中根深蒂固,以至於後來不可能拔除已深植的根。除非他知道所有相關情況,否則誰能說任何錯誤的過失程度如何,因為所有罪責都必須假定意志的某種參與;而只有那位鑒察人心的主才能判斷。
6.因此,每一個有智慧的人都會允許他人擁有他希望他們允許自己的思想自由;他不會堅持他們接受他的意見,就像他不會讓他們堅持他接受他們的意見一樣。他會容忍那些與他意見不同的人,只向他希望在愛中聯合的人提出一個簡單的問題:「你心與我心相合嗎?」
7.其次,我們可以觀察到,這裡沒有詢問約拿達的敬拜方式;儘管在這方面,他們之間很可能存在巨大的差異。因為我們有理由相信約拿達和他的所有後代都在耶路撒冷敬拜神!而耶戶卻沒有:他更看重國家政策而非宗教。因此,儘管他殺了巴力的敬拜者,並「將巴力從以色列中除滅」,但他卻沒有「離棄」耶羅波安那方便的罪——敬拜「金牛犢」(列王紀下 10:29)。
8.但即使在心地正直的人中,那些渴望「對神對人常存無虧良心」的人,只要存在不同的意見,就必然會有不同的敬拜神的方式;因為意見的多樣性必然意味著實踐的多樣性。正如在所有時代,人們在關於至高者的意見上差異最大,同樣,他們在敬拜祂的方式上也差異最大。如果這只發生在異教世界,那一點也不奇怪:因為我們知道,這些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神」;因此,他們也不知道如何敬拜祂。但奇怪的是,即使在基督教世界,儘管他們都普遍同意「神是個靈,所以拜祂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祂」,然而敬拜神的具體方式幾乎與異教徒一樣多樣!
9.我們如何在如此多樣的選擇中做出決定呢?沒有人能替別人選擇或規定。但每個人都必須以單純和敬虔的真誠,遵循自己良心的指示。他必須在自己的心中完全確信,然後按照他所擁有的最佳亮光行事。任何受造物都沒有權力強迫他人按照自己的規則行事。神沒有賦予人類任何權利,可以這樣轄制他弟兄的良心;但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判斷,因為每個人都必須向神交帳。
10.因此,儘管每一位基督的跟隨者,因著基督教制度的本質,都必須成為某個特定會眾或教會(通常稱為教會)的成員(這意味著一種特定的敬拜神的方式;因為「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然而,除了他自己的良心之外,地上任何權力都不能強迫他選擇這個或那個會眾,這個或那個特定的敬拜方式。我知道人們通常認為,我們的出生地決定了我們應該屬於哪個教會;例如,一個在英國出生的人,應該是所謂的英國教會的成員,因此,應該以該教會規定的特定方式敬拜神。我曾經是這一觀點的熱心維護者;但我發現許多理由來減輕這種熱情。我擔心這會帶來如此多的困難,以至於任何理性的人都無法克服。其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如果這條規則成立,就不可能從天主教中進行改革;因為它完全摧毀了私人判斷的權利,而整個宗教改革正是建立在這一權利之上。
11.因此,我不敢將我的敬拜方式強加於任何人。我相信它是真正原始和使徒性的:但我的信仰不能成為他人的規則。因此,我不會問我希望在愛中聯合的人:「你是否屬於我的教會,我的會眾?你是否接受與我相同的教會治理形式,並允許相同的教會職位?你是否參與我敬拜神的相同禱告形式?」我也不會問:「你是否以與我相同的姿勢和方式領受主的晚餐?或者,在施行洗禮時,你是否同意我為受洗者設立保證人,以及施行方式;或者受洗者的年齡?」不,我甚至不會問你(儘管我心中非常清楚)你是否完全認可洗禮和主的晚餐。讓所有這些事情都擱置一旁:如果需要,我們會在更方便的時候討論它們,我目前唯一的問題是:「你心與我心相合嗎?」
12.但這個問題究竟意味著什麼?我不是指耶戶的意思,而是指基督的跟隨者向他的弟兄提出這個問題時,應該理解什麼?
第一個含義是:你的心與神相合嗎?你相信祂的存在和祂的完全嗎?祂的永恆、無限、智慧、能力;祂的公義、憐憫和真理嗎?你相信祂現在「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嗎?你相信祂甚至掌管最微小、甚至最有害的事物,以榮耀祂自己,並造福那些愛祂的人嗎?你對神的事物有神聖的證據,超自然的確信嗎?你是否「憑信心行事,不憑眼見」,不看暫時的事物,而是看永恆的事物?
13.你相信主耶穌基督,「超乎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嗎?祂是否已在你靈魂中顯現?你認識耶穌基督和祂被釘十字架嗎?祂是否住在你裡面,你是否住在祂裡面?祂是否藉著信心在你心中成形?你是否已完全棄絕自己的一切行為、自己的義,而「順服神的義,就是因信耶穌基督而有的義」?你是否「在祂裡面,不是有自己的義,乃是有因信而有的義」?你是否藉著祂,「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
14.你的信心是否 *energoumenh di agaphs*(藉著愛發動)?你愛神嗎?(我不是說「超乎萬有之上」,因為這既不合聖經,又含糊不清,而是說)「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祂嗎?你是否只在祂裡面尋求你所有的幸福?你是否找到了你所尋求的?你的靈魂是否不斷「尊主為大,我的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你是否學會了「凡事謝恩」,並發現「感恩是喜樂和愉快的事」?神是否是你靈魂的中心,你所有渴望的總和?你是否因此將財寶積存在天上,並將其他一切都看作糞土?神的愛是否已將世俗的愛從你靈魂中驅逐出去?那麼你就是「向世界釘十字架」;你已向一切世俗的事物死了;你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裡面」。
15.你是否致力於「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來者的意思」——那差你暫時寄居此地,在異鄉度過幾日,直到完成祂交給你的工作,然後回到你父家的人?你的飲食是否就是「遵行我天父的旨意」?你是否凡事專心,總是定睛在祂身上,總是仰望耶穌?你是否在所做的一切事上都指向祂,在你的勞動、你的事務、你的談話中,只以神的榮耀為目標,凡你所行的,「無論是言語,是行為,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祂感謝父神」?
16.神的愛是否催促你存敬畏的心事奉祂,以「敬畏的心向祂歡樂」?你是否比懼怕死亡或地獄更懼怕得罪神?對你而言,沒有什麼比得罪祂榮耀的眼目更可怕的了?基於此,你是否「恨惡一切惡道」,恨惡祂聖潔完美律法的一切過犯;並在此事上「操練自己,對神對人常存無虧的良心」?
17.你的心對你的鄰舍正直嗎?你是否愛所有人類,毫無例外,如同愛自己?「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你是否「愛你的仇敵」?你的靈魂是否充滿了對他們的善意和溫柔的感情?你是否甚至愛神的仇敵,那些忘恩負義和不聖潔的人?你的心腸是否為他們而動?你是否願意為他們暫時「被咒詛」?你是否藉著「祝福那咒罵你們的,為那惡待你們、逼迫你們的禱告」來表明這一點?
18.你是否藉著你的行為來表明你的愛?當你有時間、有機會時,你是否實際上「向眾人行善」,無論是鄰舍還是陌生人,朋友還是仇敵,好人還是壞人?你是否盡你所能地向他們行善;努力滿足他們所有的需要;盡你最大的能力幫助他們的身體和靈魂?——如果你有這樣的心志,每個基督徒都可以說,是的,如果你只是真誠地渴望如此,並不斷追求直到達成,那麼「你心與我心相合」。
**二、**
1. 「若相合,就請伸手給我。」我不是說:「請與我意見一致。」你不需要:我也不期望或要求。我也不是說:「我會與你意見一致。」我不能,這不取決於我的選擇:我不能隨心所欲地思考,就像我不能隨心所欲地看或聽一樣。你保留你的意見;我保留我的;而且要像以往一樣堅定。你甚至不需要努力轉向我,或讓我轉向你。我也不希望你爭論這些問題,或聽或說任何關於它們的話。讓所有意見都擱置一旁:只要「請伸手給我」。
2.我不是說:「接受我的敬拜方式」,或者「我會接受你的」。這也不是取決於你或我的選擇。我們都必須按照各自心中完全確信的去行。你堅守你認為最蒙神悅納的,我也會這樣做。我相信主教制教會治理形式是合乎聖經和使徒傳統的。如果你認為長老制或獨立制更好,那就繼續這樣認為,並照此行事。我相信嬰兒應該受洗;而且這可以通過浸禮或灑水禮進行。如果你有不同的確信,那就繼續如此,並遵循你自己的確信。在我看來,禱告文形式非常有益,尤其是在大型聚會中。如果你認為即席禱告更有益,那就按照你自己的判斷行事。我的看法是,我不應該禁止用水為人施洗;而且我應該吃餅喝杯,作為我受死之主的紀念:然而,如果你對此不確信,那就按照你所擁有的亮光行事。我無意與你在任何上述問題上爭論片刻。讓所有這些較小的問題都擱置一旁。讓它們永遠不要出現。「如果你心與我心相合」,如果你愛神和所有人類,我就別無所求:「請伸手給我」。
3.我的意思是,首先,愛我:而且不僅僅是你愛所有人類那樣;不僅僅是你愛你的仇敵,或神的仇敵,那些恨你、惡待你、逼迫你的人那樣;不僅僅是像對待一個陌生人,一個你不知其好壞的人那樣——我對此不滿足——不;「如果你心與我心相合」,那麼就以非常溫柔的感情愛我,像一個比兄弟更親密的朋友;像基督裡的弟兄,新耶路撒冷的同胞,在同一場戰爭中,在我們同一位救恩元帥手下的戰友。愛我,如同在耶穌的國度與忍耐中的同伴,以及祂榮耀的共同繼承人。
4.愛我(但要比你愛大多數人更深),以那恆久忍耐又有恩慈的愛;那有耐心的愛——如果我無知或偏離正道,要擔當我的重擔,而不是增加我的重擔;並且仍然溫柔、柔和、有憐憫心;那不嫉妒的愛,如果神有時樂意讓我在祂的工作上比你更蒙福。愛我,以那不被我的愚蠢或軟弱所激怒的愛;甚至不被我(如果在你眼中偶爾如此)不按神的旨意行事所激怒。愛我,以至於不思念我的惡;除去一切嫉妒和惡意猜疑。愛我,以那遮蓋一切的愛;那從不揭露我的過錯或軟弱的愛——那凡事相信的愛;總是願意往最好的方面想,對我所有的言語和行為都給予最公正的解釋——那凡事盼望的愛;要麼是所說的事情從未發生;要麼是沒有在所說的那些情況下發生;或者,至少,它是出於好意,或在突然的試探壓力下發生的。並盼望到底,無論有什麼不對的,都將藉著神的恩典得到糾正;無論有什麼缺乏的,都將藉著祂在基督耶穌裡豐盛的憐憫得到供應。
5.我的意思是,其次,在你所有的禱告中將我交託給神;為我與祂摔跤,願祂迅速糾正祂看為不對的,並補足我所缺乏的。在你最親近施恩寶座的時候,懇求那位與你同在的神,願我的心能更像你的心,對神對人都能更正直;願我對未見之事有更完全的確信,對神在基督耶穌裡的愛有更強烈的看見;願我能更堅定地憑信心行事,不憑眼見;更熱切地抓住永生。禱告願神和所有人類的愛能更豐盛地傾注在我心中;願我能更熱切、更積極地遵行我天父在天上的旨意,更熱心行善,更謹慎地遠離一切惡事。
6.我的意思是,第三,激勵我愛和行善。在你禱告之後,當你有機會時,以愛心對我說出你認為對我靈魂有益的一切。激勵我完成神交給我的工作,並教導我如何更完美地完成它。是的,「朋友的責備,出於忠誠」,無論在我看來,我是在行自己的意思,而不是那差我來者的意思時,請你責備我。哦,請說,不要保留,無論你認為什麼有助於糾正我的過錯,堅固我的軟弱,在愛中建立我,或使我更適合主在任何方面的使用。
7.我的意思是,最後,愛我不僅在言語上,更在行為和真理上。只要你良心允許(同時保留你自己的意見和敬拜神的方式),就與我一同參與神的工作;讓我們攜手前行。而且,可以肯定的是,你可以做到這一點。無論你在哪裡,都要尊榮地談論神的工作,無論祂藉著誰工作,並友善地談論祂的使者。如果力所能及,不僅在他們遇到任何困難或困境時給予同情,還要給予他們愉快而有效的幫助,使他們能因你而榮耀神。
8.關於這最後一點所說的,有兩件事需要注意:其一,無論我向那些心與我心相合的人要求什麼樣的愛,什麼樣的愛心服務,什麼樣的屬靈或物質幫助,我都會藉著神的恩典,按照我的能力,樂意給予他們;其二,我提出這個要求不僅是為了我自己,也是為了所有對神對人心地正直的人,願我們都能彼此相愛,正如基督愛我們一樣。
**三、**
1. 從以上所說的,我們可以得出一個推論。我們可以從中學習什麼是「大公精神」。
幾乎沒有任何表達比「大公精神」被更嚴重地誤解和更危險地誤用。但對於任何冷靜思考上述觀察的人來說,糾正任何此類誤解並防止任何此類誤用將是輕而易舉的。
因為,從這裡我們可以首先學到,大公精神不是**思辨上的自由主義**。它不是對所有意見都漠不關心:這是地獄的產物,而非天堂的後裔。這種思想的不穩定,這種「被各樣的教訓之風吹來吹去,飄來飄去」,是一種巨大的咒詛,而不是祝福,是真大公主義不可調和的敵人,而不是朋友。一個真正具有大公精神的人,現在不需要尋找他的信仰。他在關於基督教教義主要分支的判斷上,像太陽一樣堅定。的確,他總是樂意聽取和權衡任何可能反對他原則的意見;但這既不顯示他自己思想的動搖,也不會引起任何動搖。他不會在兩種意見之間徘徊,也不會徒勞地試圖將它們融合為一。請注意這一點,你們這些不知道自己是何種精神的人:你們自稱是具有大公精神的人,僅僅因為你們思想混亂;因為你們的心智一片迷霧;因為你們沒有堅定、一致的原則,卻想把所有意見混為一談。請確信,你們完全走錯了路;你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你們以為自己已進入基督的精神;而實際上,你們更接近敵基督的精神。去吧,首先學習基督福音的基本要素,然後你們才能學會擁有真正的大公精神。
2.從以上所說的,我們可以其次學到,大公精神不是任何形式的**實踐上的自由主義**。它不是對公共敬拜,或對執行公共敬拜的外在方式漠不關心。這同樣不是祝福,而是咒詛。它非但無助於此,反而只要它存在,就會對用心靈和誠實敬拜神造成難以言喻的阻礙。但一個真正具有大公精神的人,在聖所的天平上衡量了一切之後,對他所參與的特定敬拜方式毫無疑問,毫無顧慮。他清楚地確信,這種敬拜神的方式既合乎聖經又合乎理性。他知道世上沒有比這更合乎聖經的,也沒有比這更合乎理性的。因此,他不會到處遊蕩,而是緊緊依附於此,並為有機會這樣做而讚美神。
3.因此,我們可以第三學到,大公精神不是對所有會眾都漠不關心。這是另一種自由主義,其荒謬和不合聖經的程度不亞於前者。但這與一個真正具有大公精神的人相去甚遠。他對自己的會眾和自己的原則一樣堅定。他不僅在精神上,而且藉著所有基督徒團契的外在聯繫,與一個會眾聯合。在那裡,他參與神所有的聖禮。在那裡,他領受主的晚餐。在那裡,他在公共禱告中傾吐心聲,並參與公共讚美和感恩。在那裡,他歡喜聽到和好的信息,神的恩典福音。在莊嚴的場合,他與這些最親近、最親愛的弟兄一同禁食尋求神。他特別在愛中看顧他們,正如他們看顧他的靈魂一樣;彼此勸誡、鼓勵、安慰、責備,並以各種方式在信仰上互相建立。他將這些人視為自己的家人;因此,按照神賜予他的能力,他自然地關心他們,並確保他們擁有生命和敬虔所需的一切。
4.然而,當他堅定地持守他的宗教原則——他所相信的在耶穌裡的真理;當他堅定地遵守他認為最蒙神悅納的敬拜方式;當他藉著最溫柔和最親密的聯繫與一個特定的會眾聯合時——他的心卻向全人類敞開,無論是他認識的還是不認識的;他以強烈而真誠的感情擁抱鄰舍和陌生人,朋友和仇敵。這就是大公的或普世的愛。擁有這種愛的人,就具有大公精神。因為唯有愛才能賦予這個特質:大公的愛就是大公精神。
5.那麼,如果我們以最嚴格的意義來理解這個詞,一個具有大公精神的人,就是以上述方式,向所有心與他心相合的人伸出援手的人:一個懂得珍視並為他所享有的一切優勢而讚美神的人,這些優勢包括對神之事的認識,合乎聖經的真正敬拜方式,以及最重要的是,他與一個敬畏神、行公義的會眾的聯合:一個在最嚴謹的謹慎中保留這些祝福,將它們視為眼中的瞳仁,同時愛——如同朋友,如同主裡的弟兄,如同基督的肢體和神的兒女,如同現在神國度的共同參與者,以及祂永恆國度的共同繼承人——所有無論意見、敬拜方式或會眾如何,只要相信主耶穌基督;愛神愛人;歡喜討神喜悅,懼怕得罪神,謹慎遠離邪惡,並熱心行善的人。他就是一個真正具有大公精神的人,他將所有這些人持續地放在心上;他對他們個人懷有無可言喻的溫柔,渴望他們的福祉,不斷在禱告中將他們交託給神,並在人前為他們辯護;他安慰他們,並盡其所能地用言語堅固他們在神裡面的手。他在所有屬靈和物質的事情上,盡其所能地幫助他們。他樂意「為他們花費,也被花費」;是的,甚至為他們捨命。
6.哦,神人啊,思想這些事!如果你已經在這條路上,就繼續前行。如果你以前走錯了路,就讚美神,祂已把你帶回來!現在,在普世之愛的皇家大道上,跑那擺在你前頭的賽程。務要謹慎,免得你在判斷上動搖,或在心腸上狹隘:但要保持穩健的步伐,扎根於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並在愛中,在真正的大公之愛中扎根,直到你永遠被愛吞沒!
[查理士·衛斯理的讚美詩《大公之愛》,在某些版本中加入:
厭倦了這一切口舌之爭,
這些觀念、形式、模式和名號,
我終於飛向祢,道路、真理、生命,
祢的愛點燃了我單純的心,
蒙神教導,我願與祢和祢的子民同生共死。
從巴別的混亂中被帶出,
我將黨派和宗派拋諸腦後;
我的心擴大,我的思想自由,
無論何處我發現隱藏的真理,
我歡喜承認那隱藏的真理,
只向耶穌的名屈膝。
蒙祢全能的恩典救贖,
我嘗到我榮耀的自由,
張開雙臂擁抱世界,
卻緊緊依附那些依附祢的人;
只在祢的聖徒中歡喜,
他們穿著潔白的衣裳與神同行。
與小群羊一同安歇,
肢體健全,持定元首。
蒙揀選者,罪得赦免,
受膏聖靈引導,
進入祢的心意,
進入神性的深處。
這些是我的弟兄、朋友、親人,
他們遵行我天父的旨意;
他們追求完全的聖潔,
並要成就祢一切的訓誨,
渴望成為祢所是的一切,
全心全意愛他們的神。
為這些人,無論肉身如何分離,
無論分散在地上何處,
我找到真誠、無限的愛,
恆久如神生命之泉,
從那裡湧出,
純潔、平穩、堅強。
與隱藏的教會聯合,
在這確切的完全之約中,
默默地安穩,我獨自居住,
並以聯合的恩典為榮,
這恩典賜給我,賜給每個信徒,
賜給祢在地上和天上所有的聖徒。
查爾斯·衛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