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封書信中出現了兩個詞:*paidia* (παιδία) 和 *teknia* (τεκνία),我們的譯者都將它們譯為「小子們」。但它們的意義卻大相徑庭。前者被恰當地譯為「小子們」,因為它指的是基督裡的嬰孩,那些剛嘗到祂的愛,卻仍軟弱、尚未堅固的人。後者更恰當地譯為「蒙愛的孩子們」,因為它僅表示講者對那些他在主裡所生之人的愛。
2.一位古代歷史學家記載,當使徒年邁體衰,無法講道時,他常被抬到會眾中,只說一句:「蒙愛的孩子們,彼此相愛。」他不可能給出更重要的忠告了。而擺在我們面前的這句忠告也同樣重要,同樣是基督教會每個部分都不可或缺的:「蒙愛的孩子們,你們要遠避偶像。」
3.事實上,這兩者之間有著密切的聯繫:一個不能沒有另一個。正如沒有對神的愛,就沒有愛弟兄的堅實基礎;同樣,除非我們遠避偶像,否則就不可能愛神。但使徒所說的偶像是什麼?這是我們要首先考慮的。然後,我們可以在第二點中探討:我們如何才能遠避它們?
**I.**
1.我們首先要考慮的是,使徒所說的偶像是什麼?我認為他指的並非,至少不是主要指異教徒所崇拜的偶像。他寫信的對象,無論是猶太人還是異教徒,都不太可能受到這些偶像的威脅。那些已歸信的猶太人,不太可能曾犯下崇拜偶像的嚴重罪行:儘管以色列人曾長期沉溺於這種粗俗的偶像崇拜,但自從他們從巴比倫被擄歸回後,就幾乎沒有再被捲入其中。從那時起,全體猶太人都對偶像崇拜表現出持續而深刻的憎惡:而異教徒一旦轉向永生神,就對他們以前的偶像極度厭惡。他們厭惡觸摸那不潔之物;是的,他們寧願捨棄生命,也不願再崇拜那些他們現在知道是魔鬼的神。
2.我們也不能合理地認為,他指的是現在羅馬教會所崇拜的那些偶像;無論是天使、已故聖徒的靈魂,還是金、銀、木、石的圖像。這些偶像在使徒時代之後的幾個世紀才出現在基督教會中。的確,聖約翰本人曾「俯伏在對他說話的天使腳前敬拜」;他可能因天使榮耀的外貌,誤以為他是那偉大的聖約天使;但天使隨即嚴厲的責備,確保了基督徒不會效仿那個壞榜樣:「『千萬不可!』我雖顯得榮耀,但我不是你的主。我是你的同伴,也是你弟兄眾先知的同伴:你要敬拜神。」(啟示錄 22:9)
3.那麼,撇開異教和羅馬教的偶像不談,使徒在這裡警告我們的偶像是什麼呢?前面的話語向我們揭示了這些詞的意義:「這是真神」——祂是祂所造眾靈魂的終極目標,是所有受造之靈的中心——「也是永生」——是今生和永恆幸福的唯一基礎。因此,唯獨祂配得我們的心。祂不能,也不會放棄祂的主權,或同意將我們的心給予任何其他對象。祂不斷地對每個世人說:「我兒,將你的心歸我!」而將我們的心給予任何其他對象,就是明顯的偶像崇拜。因此,任何奪走我們的心,或與祂分享我們心的事物,都是偶像;換句話說,任何我們在神之外尋求幸福的事物,都是偶像。
4.舉一個幾乎每天都會發生的例子:一個人長期沉浸在世俗中,被大量的事務包圍和疲憊,最終獲得了豐厚的財富,於是擺脫了所有事務,隱退到鄉下——為了尋求幸福。幸福在哪裡?嗯,在享受安逸。因為他現在打算:
Somno et inertibus horis Ducere solicitae jucunda oblivia vitae:
在睡眠和閒散的時光中,忘卻煩惱的生活,享受愉悅!
他樂於吃喝他心所欲的一切:也許比那位古羅馬人更精緻的食物,那位羅馬人在宴席上菜之前就已經在想像中享受了;他在離開城鎮之前,用「肥培根和捲心菜!」的想法來安慰自己:
Uncta satis pingui ponentur oluscula lardo!
用足夠肥美的培根烹煮蔬菜!
他樂於改造、擴建、重建,或至少裝飾他買下的舊宅邸;也樂於改善周圍的一切:馬廄、外屋、庭院。但同時,神在哪裡呢?完全不在。他沒有想到神。他對天上的君王,就像對法國國王一樣,毫無思慮。神不在他的計劃中。對神的認識和愛完全不在考慮範圍內。因此,這種隱居尋樂的整個計劃,從頭到尾都是偶像崇拜。
5.如果我們深入細節,這種偶像崇拜的第一種形式就是聖約翰所說的「肉體的情慾」。我們傾向於將其理解得過於狹隘,彷彿它只與一種感官有關。並非如此:這個詞語同樣指所有外在感官。它指的是在滿足任何或所有外在感官中尋求幸福;儘管更特別是指味覺、嗅覺和觸覺這三種較低的感官。它指的是在此尋求幸福,即使不是以粗俗、不雅的方式,通過公開的放縱、暴食或醉酒,或無恥的淫蕩;而是以一種有規律的享樂主義;一種文雅的感官享受;一種優雅的自我放縱,既不擾亂頭腦,也不損害胃部;既不損害我們的健康,也不玷污我們的名譽。
6.但我們絕不能想像這種偶像崇拜僅限於富人和權貴。在這方面,「農夫的腳趾」(正如我們的詩人所說)也「踩在朝臣的腳跟上」。無論是上層社會還是下層社會,成千上萬的人都在向這個偶像獻祭;他們(儘管以更卑微的方式)在滿足自己的外在感官中尋求幸福。的確,他們的食物、飲料以及滿足他們其他感官的對象都比較粗糙。但它們仍然構成了他們所有擁有或尋求的幸福,並篡奪了本應歸於神的心。
7.使徒提到的第二種偶像崇拜是「眼目的情慾」:也就是說,在滿足想像力中尋求幸福(主要是透過眼睛);這種內在感官對人類來說,就像視覺或聽覺一樣自然。它被宏偉、美麗或不尋常的事物所滿足。但對於宏偉的事物,它們似乎只有在新鮮時才能取悅人。如果我們每天觀察埃及金字塔一年,它們還能帶來什麼樂趣呢?不,比這些更宏偉的事物——
The ocean rolling on the shelly shore,
海浪拍打著貝殼海岸,
對於一個長期習慣它的人來說,又能帶來什麼樂趣呢?是的,我們通常從宇宙中最宏偉的事物中獲得什麼樂趣呢——
Yon ample, azure sky, Terribly large, and wonderfully bright, With stars unnumber'd, and unmeasured light
那廣闊的蔚藍天空,浩瀚無垠,光芒萬丈,星辰無數,光線無量。
8.美麗的事物是想像力愉悅的第二個主要來源:特別是自然界的傑作。因此,歷代以來的人們都樂於
With sylvan scenes, and hill and dale, And liquid lapse of murmuring streams.
在林間景色、山丘與山谷,以及潺潺流水的輕柔流淌中。
有些人喜歡在自然中加入藝術;例如花園及其各種裝飾:另一些人則喜歡純粹的藝術作品;例如建築物,以及自然界的再現,無論是雕像還是繪畫。許多人也從美麗的服裝或各種家具中找到樂趣。但新奇感必須與美感和宏偉感一同存在,否則它很快就會讓感官感到厭倦。
9.我們是否應將許多人對寵物(例如麻雀、鸚鵡、貓、哈巴狗)的喜愛歸因於美感?有時可能是這樣。但在其他時候,除了喜歡的人之外,沒有人能在這寵物身上找到任何美感。甚至,在所有其他人眼中,它可能醜陋至極。在這種情況下,這種喜悅似乎源於純粹的奇想或一時興起;也就是說,是瘋狂。
10.我們是否主要應將大多數消遣和娛樂所帶來的樂趣歸因於新奇感?如果我們每天重複它們幾個月,它們就會變得索然無味。同樣,我們也可以將收集奇珍異寶所帶來的樂趣歸因於此;無論它們是天然的還是人造的,是舊的還是新的。這使鑑賞家的勞動變得甜蜜,並使他所有的勞動都變得輕鬆。
11.但我們從音樂中獲得的樂趣,主要並非歸因於新奇感。當然,音樂本身具有內在的美感,也常有內在的宏偉。這是一種獨特的美感和宏偉,難以言喻;它與詩歌中的崇高和優美密切相關,能帶來極致的愉悅。然而,我們也可以承認,新奇感確實能提升來自這些來源的樂趣。
12.從語言學習、批評和歷史中,我們獲得一種混合性質的樂趣。在所有這些領域中,總有新奇之處;經常有美麗或崇高之處。歷史不僅在所有這些方面滿足了想像力,而且還透過觸動我們的情感——我們的愛、慾望、喜悅、憐憫——來取悅我們。後者給我們帶來強烈的愉悅,儘管奇妙地混雜著一種痛苦。因此,人們不必驚訝於一位優秀詩人的感嘆——
What is all mirth but turbulence unholy, When to the charms compared of heavenly melancholy?
所有歡樂不過是俗世的喧囂,與天國憂鬱的魅力相比,又算得了什麼?
13.實驗哲學,以及自然哲學的每一個分支,都極大地滿足了對新奇的熱愛;它為不斷的新發現開闢了廣闊的領域。但是,在其中,以及在數學和形而上學的研究中,難道沒有一種樂趣,不是來自想像力,而是來自理解力的運用嗎?除非我們說,我們透過數學或形而上學研究所做出的新發現,至少是我們從中獲得樂趣的一個原因,如果不是主要原因的話。
14.我之所以對這些事情多加闡述,是因為很少有人能從正確的角度看待它們。大多數人,尤其是那些有見識和學問的人,非但不懷疑它們有任何害處,反而認真地認為,全身心投入其中是值得大加讚揚的事。例如,他們當中誰不會欽佩和稱讚那位偉大哲學家不知疲倦的勤奮呢?他說:「我已經在我的厄普明斯特教區待了三十八年;我已經清楚地證明,那裡至少有五十三種蝴蝶:但如果神再讓我多活幾年,我毫不懷疑我能證明有五十五種!」我承認這些研究大多有用,而且有可能使用而不濫用它們。但如果我們在這些事物中尋求幸福,那麼它就成了偶像。而享受它,無論世人如何欽佩和讚揚,都被神定為與可咒詛的偶像崇拜無異。
15.使徒所說的第三種愛世界,是用一個不尋常的詞語 *h alazoneia tou biou* (ἡ ἀλαζονεία τοῦ βίου) 來表達的。我們的譯者將其譯為「今生的驕傲」。通常認為它指的是上流社會的排場和奢華。但它難道沒有更廣泛的意義嗎?它難道不是指在人的讚美中尋求幸福,而這讚美最能滋生驕傲嗎?當君王或顯赫人物以更浮誇的方式追求時,我們稱之為「對榮耀的渴望」;當普通人以較低的方式追求時,則稱之為「顧惜名譽」。簡而言之,這是在尋求來自人的榮耀,而不是唯獨來自神的榮耀。
16.但這裡產生了一個難題:我們不僅被要求「不給任何人造成冒犯」,並且「在眾人眼前行事正直」,還要「凡事叫眾人喜歡,為要使他們得益處,建立德行」。然而,要以單純的眼光為神做到這一點,是多麼困難啊!我們應當盡力而為,以防止「我們裡面的良善被惡言中傷」。是的,如果我們擁有清白的名聲,我們應當珍視它,僅次於良心。但如果我們在其中尋求幸福,我們就有可能在偶像崇拜中滅亡。
17.愛財之心應歸於上述哪一類呢?或許有時歸於這一類,有時歸於那一類;因為金錢是獲取滿足的手段,無論是為了「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還是為了「今生的驕傲」。在任何這些情況下,金錢都只是為了達到更遠的目的而被追求。但有時金錢是為了本身而被追求,沒有任何更遠的目標。一個真正的守財奴是為了金錢本身而愛和追求金錢。他不再看遠,而是將幸福寄託在獲取或擁有金錢上。這是一種與上述所有偶像崇拜都不同的偶像崇拜;事實上,這是人類靈魂所能犯的最卑劣、最下賤的偶像崇拜。在滿足這種或上述任何其他慾望中尋求幸福,實際上就是背棄真神,並在祂的位置上樹立偶像。總之,世上有多少事物,人們在其中尋求幸福而不是在神裡面尋求幸福,他們就在心中樹立了多少偶像,實踐了多少種偶像崇拜。
18.我只想再提一種,儘管它在某種程度上與前面幾種有所重疊,但在許多方面卻與它們截然不同;我指的是將人偶像化。無疑,神的旨意是我們都應該彼此相愛。祂的旨意是我們應該以特殊的愛來愛我們的親屬和基督徒弟兄;特別是那些祂使他們對我們的靈魂特別有益的人。我們被命令要「熱切地愛」他們;然而仍然要「以清潔的心」去愛。但這對人來說不是「不可能」的嗎?既要保持情感的強烈和溫柔,又要靈魂毫無玷污,保持無瑕的純潔?我指的不是僅僅沒有情慾的玷污。我知道這是可能的。我知道一個人可以對另一個人懷有無可言喻的感情,而沒有任何情慾的慾望。但這是否沒有偶像崇拜呢?這是否不是愛受造物過於造物主呢?這是否不是將男人或女人置於神的位置,將你的心給予他們呢?即使是那些神所結合的人;夫妻、父母和子女,也應當仔細思考這一點。不可否認,他們應當溫柔地彼此相愛:他們被命令這樣做。但他們既沒有被命令,也沒有被允許偶像化地彼此相愛。然而,這又是多麼普遍啊!丈夫、妻子、孩子,多麼頻繁地被置於神的位置。有多少被認為是好基督徒的人,彼此之間的情感如此深厚,以至於沒有給神留下任何空間!他們在受造物中尋求幸福,而不是在造物主中尋求幸福。一個人可以真正地對另一個人說:
I view thee, lord and end of my desires.
我視你為我慾望的主宰和終點。
也就是說,「我除了你別無所求!你是我所渴望的!我所有的渴望都歸於你,歸於你名的紀念。」現在,如果這不是赤裸裸的偶像崇拜,我不知道什麼是了。
**II.**
在詳細探討了使徒所說的偶像是什麼之後,我現在要探討(這可以更簡潔地完成)我們如何才能遠避它們。
1.為此,我首先建議你們:深深地確信它們都不能帶來幸福;太陽底下沒有任何事物,沒有任何人,不,甚至將所有這些加在一起,都不能給任何世人帶來堅實、令人滿意的幸福。世界本身,那個輕浮、不經思考的世界,在他們承認,甚至極力主張「世上沒有人是滿足的」時,無意中也承認了這一點。近兩千年前就有人提出了同樣的觀察:
Nemo quam sibi sortem Seu ratio dederit, seu fors objecerit, illa Contentus vivat.
無論命運或選擇賦予人何種境遇,世上無人能滿足於此。
如果世上沒有人是滿足的,那麼肯定沒有人是幸福的。因為無論我們處於何種境遇,不滿與幸福都是不相容的。
2.的確,不僅是輕浮的人,連有思想的人也承認沒有人是滿足的;我們在各個階層,無論高低貴賤、貧富,隨處可見令人沮喪的證據。而且,通常來說,他們越有理解力,就越不滿足。因為,
They know with more distinction to complain, And have superior sense in feeling pain.
他們更懂得如何抱怨,在感受痛苦方面有更敏銳的感知。
的確,每個人都有(用當今的流行語,而且是一個極好的詞)自己的「嗜好」;有些東西能讓這個大男孩高興幾個小時或幾天,他希望在其中找到幸福!但儘管
Hope blooms eternal in the human breast; Man never is, but always to be, blest.
希望在人心永恆綻放;人從未幸福,卻總在期盼幸福。
他仍然行走在虛空的影子里,這影子很快就會消逝!因此,普遍的經驗,無論是我們自己的,還是我們所有朋友和熟人的,都清楚地證明,正如神為自己創造了我們的心,所以我們的心除非在祂裡面安息,否則就無法安息;除非我們認識祂,否則我們就無法得享平安。正如「褻慢人」尋求神的智慧「卻尋不著」;同樣,褻慢人在神之外尋求幸福,卻一無所獲。
3.當你徹底確信這一點後,我建議你,其次,停下來思考你正在做什麼。你還要一輩子當傻瓜和瘋子嗎?難道不是時候清醒過來了嗎?終於從沉睡中醒來,抖掉身上的塵土!擺脫這種悲慘的偶像崇拜,並「選擇那上好的福分」!堅定地決心在能找到幸福的地方尋求幸福;在那裡尋求絕不會徒勞無功。決心在真神,一切福樂的源頭中尋求幸福;並立即行動!立刻執行你所決定的!既然「萬事俱備」,「你現在就要與祂和好,便得平安。」
4.但不要憑藉自己的力量來下定決心,或嘗試執行你的決心。如果你這樣做,你將徹底失敗。你無法與邪惡的世界抗爭,更無法與你自己的邪惡之心抗爭;最重要的是,你無法與黑暗的權勢抗爭。因此,向那強壯者呼求力量。在深深意識到自己的軟弱和無助之下,你要信靠耶和華神,在祂那裡有永遠的力量。我建議你特別為悔改而向祂呼求;不僅為你自己的無能有充分的意識,更為那長期吞噬你的偶像崇拜的極大罪惡、卑劣和瘋狂有深刻的感受。為徹底認識自己而呼求;認識你所有的罪惡和有罪。祈求你能夠完全被顯明給自己;讓你認識自己,就像你被認識一樣。一旦你擁有這種真正的確信,你所有的偶像都將失去魅力。你將會驚訝,你怎麼能如此長時間地依賴那些屢次讓你跌倒的斷裂蘆葦。
5.你接下來應該祈求什麼?
Jesus, now I have lost my all, Let me upon thy bosom fall!
耶穌,如今我已失去一切,讓我跌入你的懷中!
Now let me see thee in thy vesture dipped in blood!
現在讓我看見你那浸血的衣袍!
Now stand in all thy wounds confest, And wrap me in thy crimson vest!
現在你帶著所有的傷痕顯現,用你那深紅的衣袍將我包裹!
你不是說過:「你若能信,就必看見神的榮耀」嗎?主啊,我願相信!求你幫助我的不信。現在就幫助我!現在就幫助我進入那為神的子民所存留的安息;為那些將心,將全心獻給你的人;為那些接受你為他們的神和他們的一切的人。哦,你比世人更美,你的嘴唇滿有恩典!求你說話,使我能看見你!願我所有的偶像,像陰影在太陽面前消散一樣,在你面前消失!
6.從你開始經歷這一刻起,就要打那美好的仗,奪取天國!彷彿是攻城掠地一般!拒絕一切你沒有神聖確據能使你更親近神的享樂。每天背起你的十字架:如果痛苦阻礙你走向祂,就不要顧惜。如果你蒙召如此,就不要猶豫,將右眼挖出來,丟棄它。在信的人,凡事都能:你靠著那加給你力量的基督,凡事都能做。勇敢地前行;堅守基督使你得自由的自由。是的,奉祂的名,靠著祂大能的力量前行,直到你「認識那超越知識的神的愛」:然後你只需等待,直到祂召你進入祂永恆的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