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是一個多麼奇怪的悖論!多麼違背人們的普遍認知!誰會如此堅定地不信,以至於不認為:「如果有人從死裡復活來找我,我一定會被有效地說服去悔改」?但這段經文給了我們一個更奇怪的說法(路加福音 16:13):「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不!為什麼不能?為什麼我們不能兩者兼顧?」一個真正的瑪門僕人會這樣說。因此,那些自以為事奉神,卻真心事奉瑪門的法利賽人,就嗤笑他:ἐξεμυκτήριζον (exemyktērizon),這個詞表達了最深的輕蔑。但耶穌說(路加福音 16:15):「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神卻知道你們的心:因為人所高舉的,在神面前卻是可憎惡的。」主在這一章的其餘部分,為此提供了一個可怕的證明。
2.但接下來的記載僅僅是一個比喻,還是一個真實的歷史?許多人相信並斷言這只是一個比喻,因為其中有一兩個情節難以解釋。特別是,很難想像一個在地獄裡的人如何能與一個在樂園裡的人對話。但是,即使我們無法解釋這一點,這會不會壓倒我們主明確的斷言呢?主說:「有一個財主。」——難道沒有嗎?這樣的人從未存在過嗎?「又一個乞丐,名叫拉撒路。」——有,還是沒有?斷然否認我們蒙福的主所斷言的,難道不夠大膽嗎?因此,我們沒有理由懷疑,整個敘述,連同其所有細節,都是完全真實的。提奧菲拉克特(Theophylact,一位古代聖經註釋家)在解釋這段經文時指出:「根據猶太人的傳統,拉撒路住在耶路撒冷。」
我打算,在神的幫助下,首先解釋這段歷史;其次,應用它;第三,證明其結尾那句重要話語的真實性,即:「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必不信。」
I. 1. 首先,我將在神的幫助下,努力解釋這段歷史。「有一個財主」;毫無疑問,正因為如此,他在人中間備受尊崇——「他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因此,他更受尊崇,既因為他穿著與其財富相稱,也因為他鼓勵貿易——「天天奢華宴樂」。這是他備受尊崇的另一個原因——他的好客和慷慨——無論是那些經常坐在他餐桌旁的人,還是那些為他提供貨物的商人,都因此而尊崇他。
2.「又一個乞丐」;一個處於人類最底層的卑微之人;「名叫拉撒路」,這是希臘語的結尾;希伯來語是以利亞撒(Eleazer)。從他的名字我們可以推斷,他出身不凡,儘管他這一支目前已如此落魄。他可能在城裡很有名;被點名對他來說並非恥辱——「被放在財主門口」;儘管這並非悅目的景象;所以人們可能會奇怪他為何被允許躺在那裡——「渾身生瘡」;流著膿瘡——「巴不得吃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充飢」。因此,貧困、痛苦和缺乏食物的多重苦難同時壓在他身上!但似乎沒有任何生物對這個卑微的傢伙稍加留意!只有「狗來舔他的瘡」:這是這個世界能給他的一切安慰!
3.但看那變化!「那乞丐死了」:貧困和痛苦至此終結——「被天使帶去」;比任何服侍財主的僕人更高貴的僕人——「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猶太人通常用這個詞來稱呼我們蒙福的主所說的樂園;那個「惡人止息攪擾,疲乏人得享安息」的地方;聖潔靈魂從死亡到復活的居所。確實,人們普遍認為,義人的靈魂一旦脫離身體,就直接升入天堂;但這種觀點在神的聖言中沒有絲毫根據:相反,主在復活後對馬利亞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但他曾按照他對悔改的強盜的應許,在樂園裡:「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由此可見,樂園並非天堂。它確實是(如果我們允許這樣表達)天堂的前廳,義人的靈魂在那裡等候,直到大審判之後,他們才被接到榮耀裡。
4.但看那景象再次改變!「財主也死了。」——什麼!財主也必須死嗎?他們也必須「像普通人一樣」倒下嗎?沒有辦法嗎?多年前,倫敦一位富翁,當醫生告訴他必死時,他咬牙切齒,緊握拳頭,大聲喊道:「神啊,神啊,我不要死!」但他卻在說這些話時死去。——「並且埋葬了」;毫無疑問,葬禮極其隆重,與其身份相稱;儘管我們沒有發現當時全世界有那種極致的人類愚蠢,那種對一具腐爛屍體的無意義、殘酷的嘲弄,我們稱之為「停靈供人瞻仰」!
5.「他在陰間舉目。」——哦,多麼大的變化!強者何等墮落!但這裡譯為「陰間」的詞,並不總是意味著被定罪者的居所。它字面意思是「看不見的世界」;其範圍非常廣泛,包括分離的靈魂的居所,無論是善是惡。但這裡它顯然是指哈迪斯(Hades)中惡人靈魂居住的區域,從接下來的詞語「在痛苦中」可見一斑——有些人說,「是為了贖清在世時所犯的罪,並潔淨靈魂中所有固有的罪。」正如近兩千年前那位著名的異教詩人所說:
Necesse est Multa diu concreta modis inolescere miris, Ergo exercentur poenis — -- Aliae panduntur inanes Suspensae ad ventos: Aliis sub gurgite vasto Infectum eluitur scelus, aut exuritur igni.
[這段引自維吉爾(Virgil,《埃涅阿斯紀》vi.737-742)的詩句,皮特(Pitt)翻譯如下:
「即使這些身體歸於死亡,
一些古老的固有污點仍殘留;
肉體污穢的玷污,
深植於靈魂的本質之中。
因此,她的光輝黯淡,被她從前所知的
那些黑暗罪惡所覆蓋。
為此,靈魂承受各種苦難,
以洗淨昔日罪行的污點。
有些在疾風中被煉淨,
高懸空中以風漂白:
有些在奔流中洗淨污點,
有些則從灼熱的火焰中榮耀升起。」——編者註]
看古代和現代煉獄之間多麼相似!只是在古代異教煉獄中,火、水和空氣都被用來贖罪和潔淨靈魂;而在神秘煉獄中,據說只有火足以潔淨和贖罪。徒勞的希望!除了基督的受苦,沒有任何苦難有能力贖罪;除了愛的火焰,沒有任何火焰能夠潔淨靈魂,無論是在今生還是永恆。
6.「他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確實很遠!遠得像從地獄到樂園那麼遠!或許是「這塵世的十倍長度」。但這怎麼可能呢?我不知道:但這絕非不可信。因為誰知道「天使能看多遠」,或者一個脫離血肉之軀的靈魂能看多遠——「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眾所周知,在古代猶太人和羅馬人的宴席上,客人並不像現在這樣坐在桌旁;而是躺在臥榻上,每個人左側都有一個枕頭,用來支撐肘部;而坐在他右側的人,則被稱為躺在他懷裡。使徒約翰躺在他主懷裡,就是這個意思。因此,拉撒路躺在亞伯拉罕懷裡的表達,意味著他處於最高榮譽和幸福的地位。
7.「他就喊著說:『父亞伯拉罕,可憐我吧!』」——你這傻瓜!亞伯拉罕能做什麼?任何受造物,甚至所有受造物,又能做什麼來打破無底坑的鎖鏈?凡想逃離那受苦之地的人,讓他向施憐憫的父神呼求吧!不,但時間已過!公義現在掌權,並勝過憐憫!——「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這是一個多麼極其謙卑的請求啊!他沒有說:「讓他把我從這火焰中帶出去。」他沒有要求:「讓他給我一杯水,或者他手掌能盛下的那麼多水」;而只是說:「讓他蘸」哪怕只是「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不!這不可能!地獄的陰影中,沒有憐憫可以進入!
8.「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福,拉撒路也受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或許這些話能為我們解答一個重要問題:這個財主為何會在地獄裡?他似乎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惡人;他不是酒鬼、慣常咒罵者、破壞安息日者,也不是活在任何已知的罪中。他很可能是一個法利賽人;因此,在所有外在的宗教行為上,他是無可指責的。那麼,他為何會來到「受苦之地」呢?如果沒有其他理由可歸因,那麼這些話中就隱含著一個充分的理由(「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你生前享福」——你選擇作為幸福的事物。你把你的情感寄託在世俗的事物上:你已經得到了你的報應:你得到了你所選擇的那一份,就不能再有天上的份了。「拉撒路也受苦。」不是他的惡事;因為他沒有選擇它們。但它們是神智慧的護理為他選擇的:而「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9.「不但如此,在我們與你們之間,有深淵限定。」——一個巨大的鴻溝,一個廣闊的虛空!誰能告訴我們這是什麼?它的性質是什麼?它的界限是什麼?不,沒有一個世人能知道;只有那看不見世界的居民才能知道。——「所以,想從我們這裡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想從你們那邊過到我們這裡也是不能的。」毫無疑問,一個脫離肉體的靈魂可以穿越任何空間。但神的旨意,決定沒有人能跨越那個深淵,這是一個任何受造物都無法逾越的界限。
10.於是他說:「我懇求你,父啊,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路加福音 16:27-28)對於這個不尋常的請求,人們提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動機。有些人完全歸因於自愛,害怕他的弟兄們會因為他的榜樣,或許還有他的建議,而來到同樣的受苦之地,從而對他發出嚴厲的責備。另一些人則歸因於一個更高尚的動機。他們認為,既然惡人的痛苦直到審判日才完全,那麼他們的邪惡也一樣。因此,他們相信,在那之前,他們可能還保留著一些天生的情感;他們很可能想像,這可能是他希望阻止他們分擔他自己痛苦的原因。
11.「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路加福音 16:29)「他說:『父亞伯拉罕,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他們就必悔改。』」誰不會有同樣的看法呢?難道任何人都不會合理地認為,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鄭重傳達的信息,必然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嗎?誰不會想:「我本人不可能抵擋這樣一位悔改的傳道者!」
II. 我認為這就是這些話的意義。現在我將在神的幫助下,努力應用它們。弟兄們,我懇求你們,在我這樣做的時候,「忍受這勸勉的話」。這些事越是緊密地應用到你們的靈魂上,你們就越能從中受益。
1.「有一個財主」:——富有並不比貧窮更有罪。但它危險得無法形容。因此,我提醒所有屬於這個群體的人,那些擁有生活便利,甚至更多的人,你們正走在滑溜的地面上。你們時刻踩在陷阱和死亡之上。你們每時每刻都處於地獄的邊緣!「駱駝穿過針眼,比你們進入天國還容易。」——「他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有些人可能為此辯護。我們的主提到那些「住在王宮裡的人」,他們穿著華麗,即光鮮的衣服,並沒有為此責備他們。但這當然不能成為任何不住在王宮裡的人的藉口。因此,讓所有這樣的人都警惕,不要效法那個「在陰間舉目」的人!讓我們遵循使徒的勸告,以「善行」和「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
2.「他天天奢華宴樂。」——誰能將這與信仰調和?我知道那些說好話的先知們,如何巧言為好客、款待朋友、擺設豐盛的餐桌以榮耀信仰、促進貿易等等辯護。但神是不可輕慢的:他不會被這些藉口敷衍過去。無論你是誰,只要你分擔了這個財主的罪,即使只是「天天奢華宴樂」,你必將分擔他的懲罰,除非你悔改,就像你已經在呼求一滴水來涼涼你的舌頭一樣!
3.「又一個乞丐,名叫拉撒路,被放在財主門口,渾身生瘡,巴不得吃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充飢。」(路加福音 16:20-21)但看來財主和他的客人們都太虔誠了,不願施捨給普通的乞丐!——這是虔誠的H先生如此懇切地警告讀者的一種罪;我在溫徹斯特這座好城市的城門上也讀到過類似的勸告!我希望那些把這勸告放在那裡的先生們,能看到幾年前發生的一件小事。在我出生地林肯郡的埃普沃思鎮,一個乞丐來到市場上的一戶人家,乞求一塊麵包,說她很餓。主人叫她滾開,說她是個懶惰的潑婦。她又到第二戶人家,乞求一點淡啤酒,說她很渴。她得到了差不多的回答。在第三戶人家門口,她乞求一點水;說她非常虛弱。但這個人也太有良心了,不願鼓勵普通的乞丐。孩子們看到一個衣衫襤褸的生物被從一扇門趕到另一扇門,就開始用雪球砸她。她抬頭看了一眼,躺下,死了!你願意成為那個拒絕給那個可憐的傢伙一塊麵包或一杯水的人嗎?——「而且狗來舔他的瘡」:比他們的主人更有憐憫之心。——「後來那乞丐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所有世上的窮人啊,請聽這話。你們許多時候沒有食物可吃,沒有衣服可穿;你們沒有地方可以安身,除非是冰冷的閣樓,或是骯髒潮濕的地窖!你們現在被迫「乞求冰冷的施捨」。然而,抬起你們的重擔吧;情況不會總是如此。我愛你們,我憐憫你們,我欽佩你們,當你們「忍耐著持守你們的靈魂」時。然而我無法幫助你們。但有一位能幫助你們——孤兒的父,寡婦的夫。「窮人呼求耶和華,他就聽見,救他們脫離一切患難。」再過一會兒,如果你們真心歸向他,他的天使必將你們帶入亞伯拉罕的懷裡。在那裡,你們將「不再飢餓,不再乾渴」;你們將不再感受悲傷或痛苦;「羔羊必擦去你們一切的眼淚,領你們到生命水的泉源。」
4.但看,景象變了!「財主也死了。」什麼?儘管他富有?可能比他所願的更早。因為那句話多麼公正:「死亡啊,你對一個安享財富的人來說,是多麼痛苦!」然而,如果這能帶來安慰,「他被埋葬了。」但這又有什麼意義呢,無論他是被安放在高聳的紀念碑下,還是埋在
被彎曲柳條圍繞的墳墓,
無名地隆起碎裂的地面!
接下來發生了什麼?「他在陰間舉目。」這,你們當然不需要做。神不要求你們這樣做:「他不願一人沉淪。」你們不能,除非是出於你們自己的故意選擇——闖入那些神並非為你們,而是為「魔鬼和他的使者」預備的苦難之地。
5.看那景象再次改變!「他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他認出了他;儘管他可能只是在他「躺在門口」時瞥了他一眼。你們當中有人懷疑我們在另一個世界是否會彼此認識嗎?在這裡,你們的疑慮可以得到充分的解答。如果一個在地獄裡的靈魂,即使遠在天涯,也認出了樂園裡的拉撒路,那麼那些在樂園裡的人,當然會完全彼此認識。
6.「他就喊著說:『父亞伯拉罕,可憐我吧!』」——在整本聖經中,我只記得這一個向聖徒的禱告。如果我們觀察是誰做的——一個在地獄裡的人——以及結果如何,我們就不會想效仿這個先例了。哦,讓我們向神求憐憫,而不是向人!現在就呼求是我們的智慧,趁我們還在憐憫之地;否則就太遲了!——「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請注意,是受苦,不是被潔淨。火能潔淨靈魂,這是多麼徒勞的希望!你期望水能潔淨靈魂,就像期望火能一樣。願神禁止你我嘗試!
7.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注意,亞伯拉罕如何稱呼一個被定罪的靈魂:難道我們對神的任何兒女,會因為「他們與我們意見不同」而表現得不那麼溫柔嗎?——「你生前享福。」哦,要小心,這不要成為你的情況!世上的事物難道不是「你的福分」嗎?——你渴望和追求的主要目標?它們難道不是你主要的喜樂嗎?如果是這樣,你正處於一個非常危險的境地;正處於財主在世時的境況!那麼,不要夢想一切都好,因為你「在人中間備受尊崇」;因為你不做壞事,或做了很多好事,或遵守了神所有的典章。如果你的靈魂依戀塵土;如果你的心在世上;如果你愛受造物勝過造物主,這一切又有什麼用呢?
8.接下來的話多麼令人震驚!「不但如此,在我們與你們之間,有深淵限定;所以,想從我們這裡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想從你們那邊過到我們這裡也是不能的。」這就是那句關於一位尊貴的無神論者和賭徒的墓誌銘的由來:——
此處躺著一個賭徒;長久懷疑
死亡能否殺死靈魂。
他的疑慮至此終結;最終
確信了;——但,唉!骰子已擲!
但是,感謝神,你們的骰子還沒有擲出。你們還沒有跨過那深淵,仍然有能力選擇,當你們的靈魂離開塵世居所時,是被天使還是惡魔陪伴。現在就伸出你們的手,選擇永生或永死吧!神說:「就照你的意願成就吧!」
9.在這次被拒絕後,他又提出另一個請求:「我懇求你,打發他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其他不幸的靈魂,或許也會關心他們留在世上的親人。但現在是他們,也是我們蒙悅納的時候。那麼,讓我們自己去勸告他們;讓我們懇求我們活著的朋友們,盡其所能地幫助我們,不要等待來自另一個世界的居民的幫助。讓我們懇切地勸勉他們利用他們所擁有的幫助;去「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我們確實傾向於像那個不幸的靈魂一樣想:「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他們就必悔改。」「但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必不信。』」
III. 1. 第三,我要證明這句重要話語的真實性;我將首先簡要地證明,然後再詳細地證明。
首先,簡要地說: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人類靈魂,當它在身體裡時,都無法說服另一個人悔改;無法在他身上產生心靈和生活上的完全改變;從普遍的邪惡轉變為普遍的聖潔。假設那個靈魂脫離了身體,它也無法做到這一點,就像它以前一樣:沒有任何力量,小於最初創造它的力量,能夠重新創造任何靈魂。沒有天使,更不用說任何人類靈魂,無論是在身體裡還是脫離身體,能夠將一個靈魂「從黑暗轉向光明,從撒旦的權勢歸向神」。它很可能會把他嚇死,或者嚇得他相信任何思辨的真理;但它無法把他嚇入屬靈的生命。唯有神能使那些「死在過犯和罪惡之中」的人復活。
2.為了更詳細地證明,如果人們「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必不」有效地「被說服」悔改,我將提出一個這樣的案例,並賦予它所有可以想像的優勢。假設,有一個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不相信聖經是出於神的人,正在床上熟睡,突然在時鐘剛好敲響一點時醒來。他驚訝地發現房間亮如白晝。他抬頭一看,看到一個他完全認識的人站在床邊。雖然一開始有些驚訝,但他很快就鎮定下來,鼓起勇氣問:「你不是我的朋友嗎?你是在某個時候去世的。」他回答說:「我是。我奉神的差遣,帶著信息來找你。你常常希望你能看到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並且說,那時你就會悔改。你的願望實現了;我奉命通知你,你正在你生命的錯誤中尋求死亡。如果你現在的狀態死去,你將永遠死去。我奉他的名警告你,聖經是神真實的話語;從你死去的那一刻起,你將會極其幸福,或者無法言喻的悲慘;你不可能在來世幸福,除非你在今生聖潔;而這不可能,除非你重生。接受這個來自神的呼召!永恆近在眼前。悔改,並相信福音!」說完這些話,他便消失了;房間又像以前一樣黑暗。
3.人們很容易相信,他當時不可能不被說服。他那一夜將無法再入睡;並且會盡快告訴家人他所看到和聽到的。不僅如此,他還會迫不及待地告訴他以前的同伴。而且,他們很可能會注意到他講述時的熱切,當時不會反駁他。他們會彼此說:「給他點時間冷靜一下;然後他就會再次成為一個理智的人。」
4.現在,人們不斷發現,記憶中的印象會逐漸衰退;隨著時間的推移,它們會越來越弱,痕跡也越來越淡。這個案例也必然如此;他的同伴們觀察到這一點,就不會錯過機會。他們會這樣說:「你前段時間給我們講的那個故事很奇怪;更奇怪的是,我們知道你是一個明智的人,不傾向於狂熱。但是,或許你沒有充分考慮過,在某些情況下,區分我們的夢境和清醒時的想法有多麼困難。有沒有人能夠找到一個萬無一失的判斷標準呢?那麼,你是否可能在心靈受到這個生動印象時睡著了呢?」當他被引導去思考,這可能是一個夢時;他們很快就會說服他,這很可能就是一個夢;不久之後,他就會相信,這肯定是一個夢。所以,即使有人從死裡復活,也幾乎沒有用處!
5.不可能期望會有其他結果。因為在他身上產生了什麼效果呢?(1) 他極度恐懼;(2) 這種恐懼為當時所宣佈的真理更深的確信鋪平了道路;但 (3) 他的心並沒有改變。除了全能者,沒有人能做到這一點。因此 (4) 他靈魂的傾向仍然是錯誤的;他仍然愛世界,因此希望聖經不是真的。那麼,當恐懼消退時,他多麼容易再次相信他所希望的呢!結論是顯而易見且無可辯駁的。如果人們「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必不」被說服悔改並相信福音。
6.我們還可以補充一個考慮,這將使事情得到充分解決。在拉撒路被天使帶入亞伯拉罕懷裡之前,或大約在同一時間,另一個拉撒路,就是馬大和馬利亞的兄弟,確實從死裡復活了。但是,即使是那些相信這個事實的人,也被說服悔改了嗎?非但沒有,他們反而「商議要殺拉撒路」,以及他的主!那麼,那些「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必不信」的愚蠢幻想,就此打消吧!
7.從整體來看,我們可以得出這個普遍的結論:既有的啟示是理性確信的最佳途徑,遠勝於某些人想像會更有效的那些超凡方式。因此,我們的智慧在於善用它;充分利用它;使它成為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讓我們確保我們的心和生活完全符合它;讓它成為我們所有性情、所有言語和所有行為的恆常準則。這樣,我們就能在凡事上對神保持良心的見證;當我們的旅程結束時,我們也將「被天使帶入亞伯拉罕的懷裡」。伯明罕,1788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