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斯理講道集|雅各書

雅各書 4:4|論與世俗為友|講道集第80篇
論與世俗為友 **講道集 第80篇** *經文:雅各書 4:4*

「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雅各書 4:4

1.聖保羅在羅馬書中有一段經文,常被認為與此意義相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羅馬書 12:2)。但這兩者關係不大,保羅所說的是完全不同的事。事實上,所謂的相似之處僅僅是因為兩處都使用了「世界」這個詞。這自然會讓我們認為聖保羅所說的「效法世界」與聖雅各所說的「與世俗為友」是同一回事;然而,它們是完全不同的,因為原文的詞彙截然不同:聖保羅用的是 *aion*(時代),聖雅各用的是 *kosmos*(世界)。儘管如此,聖保羅的話語仍包含對神兒女的重要指引。他彷彿在說:「不要效法這個時代的智慧、精神或時尚;不要效法你們所居住的未歸信的猶太人或外邦人。你們蒙召,要藉著你們整個生活和言行,表明你們『心意更新而變化,效法那創造你們者的形像』;你們的準則不是人的榜樣或意願,而是『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2.然而,聖雅各關於「與世俗為友」的警告,即使在基督徒中也鮮為人知,這並不奇怪。因為我未能發現任何古今作者曾就此主題著述;不,據我所知,在過去一千六七百年中,甚至沒有人提及。連那位傑出的作家勞先生(Mr. Law),他對許多其他主題都有精闢的論述,但在他所有的實用論著中,卻沒有一章是關於這個主題的;我記得他甚至沒有說過一句話,也沒有提出任何警告。我從未聽過任何關於此主題的講道,無論是在大學還是其他地方。我也從未在任何場合中,聽到人們明確地討論這個話題,哪怕只是一個小時。

3.然而,很少有主題如此深具重要性;很少有主題如此密切關乎信仰的本質、神在靈魂中的生命、其持續增長或衰退,甚至消亡。由於在這方面缺乏教導,導致了最令人沮喪的後果。這些後果固然沒有影響那些仍然「死在過犯和罪惡之中」的人;但它們卻沉重地打擊了許多真正「活在神面前」的人。它們特別影響了許多被稱為循道宗(Methodists)的人;或許比其他任何人都多。由於不理解使徒的這項勸告(我希望這只是不理解,而非輕視),他們當中許多人病了,靈性上病了,許多人沉睡了,他們曾一度徹底覺醒。如果他們在靈魂被取走之前能再次醒來,那真是萬幸。我常常觀察到一個現象,令我難以解釋:許多人曾一度在神面前大有活力,他們的言行在天上,他們的心思意念在上面的事,而非地上的事;儘管他們遵守神的一切典章,儘管他們仍然多行善事,並遠離一切已知的罪,甚至遠離惡事的外表;然而他們卻逐漸、不知不覺地衰退了(就像約拿的蓖麻,被蟲蛀了根一樣);以至於他們現在在神面前的活力,比十年前、二十年前或三十年前還要少。但如果我們觀察到,隨著他們財富的增加,他們與世俗的友誼也增加了,這就很容易解釋了;除非有神的大能介入,否則情況必然如此。但他們與世俗友誼增加的程度,與他們靈魂中神的生命減少的程度是成正比的。

4.如果這些話語確實記載在神的聖言中:「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那麼,神的生命減少,這難道奇怪嗎?這些話語是什麼意思?讓我們認真思考。願神開啟我們悟性的眼睛;使我們儘管被世俗智慧的迷霧所籠罩,仍能辨明何為神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5.首先,讓我們思考使徒在此所說的「世界」是什麼意思。他這裡指的不是聖經中稱為「天地」的外部物質結構;而是指地上的居民,即世人,或者至少是他們中的大多數。但指的是哪一部分呢?這由我們的主自己和祂所愛的門徒都已充分確定。首先,由我們的主自己確定。祂的話是:「世人若恨你們,你們知道,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你們若屬世界,世界必愛屬自己的;只因你們不屬世界,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所以世界就恨你們。他們若逼迫了我,也要逼迫你們。但他們向你們行這一切的事,是因他們不認識那差我來的。」(約翰福音 15:18 等)你們看,這裡「世界」被放在一邊,而那些「不屬世界」的人被放在另一邊。那些神「從世界中揀選」的人,即藉著「聖靈的成聖和對真理的相信」,與那些祂沒有如此揀選的人直接對立。再者,我們的主說:「那些不認識那差我來的」人,那些不認識神的人,他們就是「世界」。

6.蒙愛的門徒的話語同樣明確:「我的弟兄們,世人若恨你們,不要以為希奇。我們因為愛弟兄,就知道我們是已經出死入生了。」(約翰一書 3:13-14)他彷彿在說:「你們不應期望任何人愛你們,除了那些『已經出死入生』的人。」由此可知,那些尚未出死入生、尚未在神面前活著的人,就是「世界」。我們也可以從第五章第19節的話語中學到同樣的道理:「我們知道我們是屬神的,而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翰一書 5:19)這裡的「世界」顯然是指那些不屬神的人,因此「臥在那惡者手下」的人。

7.相反地,那些屬神的人是愛神的人,或者至少是「敬畏祂,並遵守祂誡命」的人。這是那些「屬神」的人最低的特徵;他們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兒子,而是僕人;他們遠離邪惡,努力行善,並遵守祂的一切典章,因為他們心中有敬畏神的心,並真誠地渴望取悅祂。將「世界」這個詞的明確含義牢記在心:它指的是那些不這樣敬畏神的人。不要讓任何人用空洞的言語欺騙你:它的意思不多不少,就是如此。

8.但若以這個意義來理解「世界」這個詞,我們與世俗可以建立怎樣的友誼呢?我們可以,也應該,愛他們如同愛自己(因為他們也包含在「鄰舍」這個詞中);對他們懷有真正的善意;真誠地渴望他們的幸福,如同我們渴望自己靈魂的幸福一樣;是的,在某種意義上,我們甚至要尊敬他們(因為使徒指示我們「尊敬眾人」),將他們視為神的受造物;甚至視為不朽的靈魂,他們有能力認識、愛慕並永遠享受神。我們應當尊敬他們,因為他們是藉著祂的寶血所贖回的,祂「為人人嘗了死味」。當我們看到他們放棄自己的恩典,偏離生命之道,並急奔永恆的毀滅時,我們應當對他們懷有溫柔的憐憫。我們絕不應故意使他們心靈憂傷,或給他們帶來任何痛苦;相反地,我們應當給予他們所有無害的快樂;因為我們應當「凡事叫眾人喜悅,為要叫他們得益處」。我們絕不應誇大他們的過錯;而應樂意承認他們身上所有的優點。

9.我們可以,也應該,在所有場合以最親切、最禮貌的方式與他們交談。他們不在場時,我們不應說他們的壞話,除非絕對必要;除非這是我們所知唯一能阻止他們作惡的方法:否則,我們應當在不違背真理的範圍內,盡可能地尊重他們。他們在場時,我們應當以一切禮貌待他們,盡可能地尊重他們,而不縱容他們的罪。我們應當盡力為他們做一切好事,一切他們願意從我們這裡接受的好事;在此效法那位普世之友,我們在天上的父,祂在他們願意接受更大祝福之前,賜予他們願意接受的祝福;「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10.「但我們不能與世俗建立哪種友誼呢?我們完全不能與不敬虔的人交談嗎?我們應該完全避免與他們來往嗎?」絕非如此。這點已經被允許了。如果我們完全不與他們交談,「我們就必須離開世界」。那麼我們就無法向他們展現前面提到的那些善意。我們當然可以與他們交談:首先,是為了事務;在今生各種目的上,按照神護理所安排的職位;其次,是當禮節要求時;只是我們必須非常小心,不要過度;第三,是當我們有合理的希望可以幫助他們時。但在這裡,我們也特別需要謹慎,並多加禱告;否則,我們很容易在努力從火中搶救別人時,自己也被燒傷。

11.我們很容易因與任何不認識神的人建立密切關係而傷害自己的靈魂。這種友誼就是「與神為敵」:我們對自己再怎麼警惕也不為過,以免落入這個致命的陷阱;以免在不知不覺中,對他們產生一種喜悅或愉悅的愛。只有當我們能像詩篇作者一樣說:「我的喜悅在世上的聖徒,在那些有美德的人身上」,我們才算是腳踏實地。我們不應與他們進行不必要的交談。我們的責任和智慧是,與他們相處的時間和頻率,不應超過嚴格的必要。在整個過程中,我們需要記住並效法那位說過「惡人在我面前的時候,我用嚼環勒住我的口」的人的榜樣。我們不應與他們建立任何形式的聯繫,除非絕對必要。當約沙法忘記這一點,與亞哈結盟時,結果如何?他首先失去了財產:「他們所造的船隻在以旬迦別破壞了。」當他不滿足於這個警告,以及先知米該雅的警告,卻仍要與亞哈一同上基列的拉末時,他幾乎喪命。

12.最重要的是,我們應當對與任何不愛神,或至少不敬畏神的人,建立婚姻盟約——所有盟約中最親密的——的想法感到戰兢。這是一個神的兒女可能陷入的最可怕的愚蠢,最可悲的瘋狂;因為它意味著與不敬虔之人建立基督徒在良心上必須避免的各種聯繫。因此,神如此明確地禁止,這禁令如此絕對和堅決,也就不足為奇了:「你們不要與不信的人同負一軛。」沒有什麼比這更明確的了。特別是,如果我們將「不信的人」理解為一個遠非福音意義上的信徒——一個無法說「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甚至沒有僕人的信心:他既不「敬畏神也不行義」。

13.但與世俗為友為何會被如此絕對地禁止?為何我們被如此嚴格地要求避免它?有兩個主要原因:首先,它本身就是一種罪;其次,它會帶來最可怕的後果。首先,它本身就是一種罪;而且,確實是一種非同尋常的罪。根據神的聖言,與世俗為友無異於屬靈的淫亂。所有犯此罪的人,聖靈都以這些詞語稱呼他們:「你們這些淫亂的人哪!」這顯然是違背了我們與神的婚約,愛受造物勝過造物主;這與那親切的命令「我兒,將你的心歸我」完全矛盾。

14.這是一種性質最為惡劣的罪,不僅意味著對神的無知、遺忘或不專心,更是積極的「與神為敵」。它公開地、明顯地就是如此。「你們豈不知」,使徒說,你們怎麼可能對這個如此明顯、如此無可否認的真理一無所知呢,「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而且,他從中得出的推論是多麼可怕啊!「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這句話,正確的翻譯是,凡渴望與世俗為友的),指那些不認識神的人,無論他是否達到目的——都因此被視為神的敵人。這種渴望,無論成功與否,都使他有權被冠以這個稱號。

15.既然這本身就是一種罪,一種非常嚴重的罪,那麼它也會帶來最可怕的後果。它常常使人再次陷入那些他們「已經徹底擺脫」的罪中。它通常使他們「分擔別人的罪」,甚至是那些他們自己沒有犯的罪。它逐漸減輕他們對罪的普遍厭惡和恐懼,從而使他們容易成為任何強大誘惑的獵物。它使他們暴露於所有那些他們的世俗熟人所犯的疏忽之罪。它不知不覺地減少了他們在個人禱告、家庭職責、禁食、參加公共禮拜和領受主的晚餐方面的嚴謹性。他們身邊那些人的冷漠,對於所有這些事,會逐漸影響他們:即使他們一句話也不說(這幾乎是不可能的)來推薦自己的做法,但他們的榜樣卻在說話,而且許多時候比任何其他語言都更有力量。由於這個榜樣,他們不可避免地,幾乎持續不斷地,被引入無益的,甚至是無愛的交談中;直到他們不再「在口前設守衛,保守嘴唇的門」;直到他們可以毫無良心譴責地參與誹謗、搬弄是非和惡言惡語;因為他們如此頻繁地使神的聖靈擔憂,以至於聖靈不再為此責備他們:以至於他們的言談現在不再像以前那樣「用鹽調和,能使聽見的人得益處」。

16.但與不聖潔的人親密交往所導致的致命後果還不止於此。它不僅阻礙他們正確地安排言行,更直接傾向於敗壞人心。它傾向於在我們心中產生或增加所有的驕傲和自滿,所有的易怒和怨恨,是的,所有不正常的激情和錯誤的性情,這些都是他們的同伴所縱容的。它溫和地引導他們養成習慣性的自我放縱,不願克己;不願忍受或背負任何十字架;變得柔弱和嬌氣;產生邪惡的羞恥感和對人的懼怕,這帶來無數的陷阱。它將他們拉回對世界的愛;陷入愚蠢和有害的慾望;陷入肉體的慾望、眼目的慾望和今生的驕傲,直到他們被這些吞噬。因此,最終,這些人的末後景況比先前更糟。

17.如果神的兒女要與世人連結,即使後者不努力使他們像自己(這是一個絕不能成立的假設),是的,即使他們既不打算也不希望如此;他們仍然會實際做到,無論他們是否打算,是否努力。我不知道如何解釋,但這是一個真實的事實,他們的精神本身就具有傳染性。當你靠近他們時,你很容易感染他們的精神,無論他們是否願意。許多醫生觀察到,不僅瘟疫、腐敗或惡性發燒,幾乎所有人類可能罹患的疾病,或多或少都具有傳染性。毫無疑問,所有屬靈的疾病也是如此,只是程度差異很大。有些疾病的傳染速度不如其他疾病快。無論哪種情況,已經患病的人都不希望或不打算感染他人。患有瘟疫的人不希望或不打算將他的疾病傳染給你。但你因此並不安全:所以要保持距離,否則你肯定會被感染。經驗難道沒有表明,心靈的疾病也是如此嗎?假設驕傲的、虛榮的、易怒的、放蕩的人不希望或不打算用他們自己的疾病感染你;但最好還是與他們保持距離。如果你離他們太近,你就不安全。你會發現(如果還不算太晚的話),他們的氣息本身就具有傳染性。最近發現,每個人體周圍都有一種氣場,自然會影響進入其範圍內的每個人。對於人類的靈魂來說,難道沒有類似的情況嗎?如果你長時間待在他們的「氣場」中,可以這麼說,你幾乎不可能不被感染。這種傳染會從靈魂傳播到靈魂,就像從身體傳播到身體一樣,即使患病的人不打算或不希望如此。但這能合理地假設嗎?世人(極少數例外)熱切地希望他們的同伴像他們自己,並且竭盡全力、運用一切手段來實現他們的願望,這難道不是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嗎?因此,為了你的生命而逃跑吧!不要玩火,要在火焰燃燒到你身上之前逃脫。

18.但與世俗為友的藉口何其多!誘惑又何其強烈!我們將探討其中最危險且最常見的一些。

首先從最危險且絕非罕見的一個開始。「我承認,」有人說,「我即將結婚的對象不是一個有信仰的人。她對此沒有任何聲稱。她對此很少思考。但她是一個美麗的生物。她非常討人喜歡,我想她會成為我可愛的伴侶。」

這確實是一個陷阱!也許是人類最容易陷入的陷阱之一。這是一種人類力量無法克服的誘惑。唯有神的大能才能為你開闢一條逃脫之路。祂的恩典足以使你完全得救:祂的恩典對你來說是足夠的。但這並非你與祂同工就能實現:除非你捨己,背起你的十字架。而且你所做的,必須立刻去做!任何事都不能循序漸進。你在這件重要的事情上所做的,必須一蹴而就。如果要做,你必須立刻砍掉右手,把它丟棄!這裡沒有時間與血肉之軀商量!立刻,征服或滅亡!

19.讓我們換個角度。假設一位愛神的女子,被一位討人喜歡的男子追求;他舉止優雅,活潑有趣,在所有其他方面都與她相配,只是沒有信仰:在這種情況下她該怎麼辦?如果她相信聖經,她該怎麼做是相當清楚的。但她能怎麼辦呢?這難道不是

對人類脆弱的考驗太過嚴苛?

誰能經受住這樣的考驗?誰能抵擋這樣的誘惑?唯有緊握信心之盾,並懇切向大能者求力量的人。唯有獻身於警醒禱告,並持之以恆的人。如果她這樣做,她將在一個不信的世界中成為一個蒙福的見證,因為「在神凡事都能」,所以「凡信的人,凡事都能」。

20.但無論男女都可能問:「如果尋求我認識的人,是一個天賦聰穎、學識淵博的人呢?我難道不能透過與他親密交往獲得許多有用的知識嗎?我難道不能從他那裡學到許多東西,並大大提升我的理解力嗎?」毫無疑問,你可以提升你的理解力,也可以獲得許多知識。但如果他至少沒有敬畏神的心,你的損失將遠大於你的收穫。因為你幾乎無法避免在知識增長的同時,聖潔程度卻下降。如果你失去了一點內在或外在的聖潔,你所獲得的所有知識都無法彌補。

21.「但他那受過教育而精緻強大的理解力,並非他最主要的優點。他還有比這些更有價值的特質:他脾氣特別好;他心地仁慈,富有同情心;而且性情慷慨。」正因為這些特點,如果他不敬畏神,他反而無限危險。如果你與這樣的人親密交往,你肯定會沾染他的精神。你幾乎不可能避免停在他所停的地方。在我一生中,沒有什麼比與這類人(俗稱的好人)交談更困難的了,而不受他們的傷害。哦,要提防他們!與他們交談,僅限於業務所需,不多不少:否則(即使你現在沒有感覺到任何傷害),他們會以緩慢而難以察覺的方式,再次將你依附於世俗事物,並抑制你靈魂中神的生命。

22.也許,那些渴望與你交往的人,雖然他們在信仰上沒有經驗,但卻很了解信仰,所以你常常從他們的談話中受益。如果情況確實如此(我曾見過一些這樣的例子),那麼你似乎可以與他們交談;但要非常節制和非常謹慎;否則,你所失去的屬靈生命,將遠超過你所獲得的所有知識的價值。

23.「但這些人對我經營世俗事務很有幫助。甚至在許多場合,他們對我來說是不可或缺的;沒有他們,我將難以順利進行。」這類情況屢見不鮮。這無疑是與不敬畏神的人進行某些交往,甚至頻繁交往的充分理由。但即使如此,這也絕不是你與他們建立親密關係的理由。而且你在這裡需要極度小心,「以免即使是與他們必要的交往,在你的世俗財富增加的同時,神的恩典卻在你的靈魂中減少。」

24.與不聖潔的人保持親密關係,可能還有一個更合理的理由。你可能會說:「我曾幫助過他。他在困難時我曾援助他。他心存感激。他尊重並愛我,儘管他不愛神。那麼我難道不應該愛他嗎?我難道不應該以愛還愛嗎?連外邦人和稅吏不也是這樣嗎?」我回答說,你當然應該以愛還愛;但這並不意味著你應該與他有任何親密關係。那樣做會危及你的靈魂。讓你的愛透過持續而熱切的禱告來表達。為他與神摔跤。但不要讓你對他的愛,導致削弱,甚至毀滅你自己的靈魂。

25.「但我難道不應該與我的親戚親密嗎?無論他們是否敬畏神?神的護理難道沒有將他們推薦給我嗎?」毫無疑問,是的:但親戚有遠近之分。最親近的親戚是夫妻。既然他們已結為連理,無論好壞,都必須盡力相處;因為神已將他們結合,除了通姦或其中一方生命處於危險之中,無人能將他們分開。父母與子女的關係也幾乎同樣親近。在他們年幼時,你不能離開他們;因為你的職責是盡心盡力「照著他們當行的道教養他們」。他們長大後,你應當多久與他們交談一次,這應由基督徒的智慧來決定。這也將決定子女(如果他們有選擇權)與父母同住多久是合宜的。一般而言,如果他們不敬畏神,你應當在方便時盡早離開他們。但無論你在哪裡,都要確保(如果力所能及)他們不缺乏生活必需品或便利。至於所有其他親戚,即使是兄弟姐妹,如果他們屬於世俗,你也沒有義務與他們親密:你可以保持禮貌和友好的距離。

26.但即使承認「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因此,避免與世俗之人親密交往是最好的道路,甚至是通往天堂的唯一道路;然而,誰有決心走這條路呢?即使是那些愛神或敬畏神的人(因為只有這些人與當前問題相關)中,又有誰能做到呢?我認識一些人,即使在這方面,他們也是黑暗之地的光;他們不願也不會與那些擁有最精緻、最卓越的理解力,以及最迷人脾氣的人建立或維持任何關係,僅僅因為他們屬於世俗,因為他們在神面前沒有活力:是的,即使那些人能夠在知識上提升他們,或在事業上幫助他們:甚至,即使那些人欣賞並尊重他們所未曾親身經歷的信仰:這是一個令人難以置信的情況,但現今卻有許多這樣的例子。即使與這些人親密交往,他們也為了良心的緣故,堅定而果斷地拒絕。

27.無論你是誰,凡因信成為神兒女的,你也要照樣去行!無論代價如何,都要逃避屬靈的淫亂。不要與世俗為友。無論受到利益或享樂的誘惑,都不要與世俗之人建立親密關係。如果你已經建立了這樣的關係,請毫不遲延地斷絕它。是的,即使你那不敬虔的朋友對你來說如同右眼般寶貴,或如同右手般有用,也不要與血肉之軀商量,而是要挖出右眼,砍掉右手,將它們從你身上丟棄!這不是一件無關緊要的事。你的生命危在旦夕;是永生還是永死。難道進入永生,只有一隻眼或一隻手,不比兩者俱全卻被丟入地獄之火更好嗎?當你還不明白時,神對無知的時代網開一面。但現在你的眼睛已經睜開,現在光已經來到,要在光中行走!不要碰瀝青,免得被玷污。無論如何,「保守自己清潔」!

28.但無論其他人怎麼做,無論他們是否聽從,所有被稱為循道宗(Methodists)的人,請聽這話!無論受到怎樣的懇求或誘惑,都不要與世俗為友。環顧四周,看看它在你們弟兄中造成的悲慘後果!多少強者跌倒了!多少人正是因此而跌倒!他們不聽警告:他們與世俗之人親密交談,直到他們「再次回到世俗的腳步」!哦,「從他們中間出來」!從所有不聖潔的人中間出來,無論他們看起來多麼無害;「並且要分別出來」:至少要做到不與他們親密。正如你們「是與父和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一樣;也要與那些,且只與那些至少真誠尋求主耶穌基督的人相交。這樣,「你們就必」以一種特殊的方式,「作我的兒女,這是全能的主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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