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斯理講道集|路加福音

路加福音 9:23|捨己|講道集第48篇
捨己 **講道集 第48篇** *經文:路加福音 9:23*

「耶穌又對眾人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路加福音 9:23

1.人們常以為這裡的指示主要(如果不是完全)是針對使徒們,至少是針對早期受迫害的基督徒。但這是一個嚴重的錯誤。因為儘管我們蒙福的主在這裡是直接向他的使徒和那些在他肉身之日跟隨他的門徒說話,但他透過他們向我們,向所有人類說話,沒有任何例外或限制。事情的本質本身就無可爭辯地表明,這裡所吩咐的責任並非他們或早期基督徒所獨有。它既不只關乎某類特定的人,也不只關乎某個特定的時代,更不只關乎某個特定的國家。不,它是最普遍的性質,關乎所有時代、所有的人,甚至所有的事情;不只是飲食和感官之事。其意義是:「若有人」,無論其地位、身份、處境如何,在任何國家,在世界的任何時代,「要」有效地「跟從我,就當在凡事上捨己」;讓他「背起他的十字架」,無論是何種十字架;是的,而且是「天天」如此;「來跟從我」。

2.捨己和背起十字架,就其表達的全部範圍而言,並非小事。它不僅僅是權宜之計,如同宗教的一些附屬事物;它絕對是、不可或缺的必要條件,無論是為了成為或繼續作他的門徒。就事情的本質而言,它絕對是我們跟從他的必要條件;以至於我們若不實踐它,我們就不是他的門徒。如果我們不持續捨己,我們就不是向他學習,而是向其他師傅學習。如果我們不天天背起我們的十字架,我們就不是跟從他,而是跟從世界,或世界的王,或我們肉體的心思。如果我們不走在十字架的道路上,我們就不是跟從他;我們就不是踏著他的腳步;而是背離他,或至少偏離他很遠。

3.正因為這個原因,幾乎每個時代和國家的許多基督的僕人,特別是自教會從逐漸滲入的創新和腐敗中改革以來,都對這項重要的責任,無論是在公開講道還是私人勸勉中,進行了廣泛的寫作和講述。這促使他們散佈了許多關於這個主題的小冊子;我們自己的國家也有一些。他們從神的聖言和他們自己的經驗見證中都明白,除非我們願意捨己,否則就不可能不否認我們的主;除非我們天天背起我們的十字架,否則我們試圖跟隨那位被釘十字架的,是徒勞無功的。

4.但這是否也讓我們有理由問,如果已經有這麼多關於這個主題的言論和著作,還有什麼必要再說或再寫呢?我回答說,即使是敬畏神的人,也有相當多的人沒有機會聽到或讀到關於這個主題的內容。而且,或許他們即使讀了許多已寫的內容,也不會受益太多。許多作者(其中一些寫了大量卷冊)似乎根本不理解這個主題。他們要麼對其本質有不完全的看法(那麼他們就無法向他人解釋),要麼不熟悉其應有的廣度;他們沒有看到這條誡命是何等寬廣;要麼他們沒有意識到其絕對的、不可或缺的必要性。另一些人則以如此晦澀、混亂、複雜、神秘的方式談論它,彷彿他們旨在向大眾隱藏它,而不是向普通讀者解釋。還有些人講得非常出色,清晰有力地闡述了捨己的必要性;但他們只談論普遍原則,沒有涉及具體事例,因此對大多數人,對普通能力和教育的人來說,用處不大。如果他們中的一些人確實深入到具體事例,那也只是那些不影響大多數人的具體事例,因為它們在日常生活中很少(如果有的話)發生——例如忍受監禁或酷刑;從字面上放棄房屋或土地、丈夫或妻子、兒女或生命本身;我們都沒有被呼召去做這些,也不太可能被呼召,除非神允許公開迫害的時代再次降臨。同時,我不知道有哪位英語作家以簡明易懂的語言描述了捨己的本質,使其與普通人的理解水平相符,並將其應用於日常生活中每天發生的小事。這類論述仍然是需要的;而且它更為需要,因為在屬靈生命的每個階段,儘管我們獲得恩典或在恩典中成長的具體障礙各不相同,但它們都可以歸結為這些普遍的障礙——要麼我們不捨己,要麼我們不背起我們的十字架。

為了在某種程度上彌補這個缺陷,我將努力首先闡明一個人「捨己」和「背起他的十字架」是什麼意思;其次,說明如果一個人沒有完全成為基督的門徒,總是歸因於缺乏這一點。

一、1. 我將首先努力闡明一個人「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是什麼意思。這一點,在所有其他方面,是最需要考慮和徹底理解的,甚至因為它是所有其他方面中,受到眾多強大敵人最激烈反對的。我們整個本性必然會起來反對它,甚至為了自衛;因此,世界,那些以本性而非恩典為指導的人,厭惡它的聲音。而我們靈魂的巨大敵人,深知其重要性,必然會竭盡全力反對它。但這還不是全部:即使那些在某種程度上擺脫了魔鬼的軛,那些經歷過,特別是近年來,心中真實恩典工作的人,卻也不是這基督教偉大教義的朋友,儘管他們的夫子如此特別地強調它。他們中的一些人對此深感無知,彷彿聖經中沒有一個字提到它。另一些人則更遠離,不知不覺地對它產生了強烈的偏見。這些偏見部分來自外表的基督徒,那些言談舉止得體,除了能力之外什麼都不缺,除了精神之外什麼都不缺的人——部分來自那些曾經(如果現在不是的話)「嘗過來世權能」的人。但這些人中,難道沒有人既不實踐捨己,也不向他人推薦嗎?如果你對此有所懷疑,那麼你對人類知之甚少。有整群人只是不對它宣戰。就以倫敦為例:看看整個預定論者群體,他們藉著神白白的憐憫,最近從自然的黑暗中被召喚到信心的光中。他們是捨己的榜樣嗎?他們中很少有人聲稱實踐它!他們中很少有人自己推薦它,或喜歡那些推薦它的人!相反,他們不是不斷地以最可憎的色彩來描繪它,彷彿它是在「靠行為尋求救恩」,或「尋求建立自己的義」嗎?而各種反律法主義者,從溫和的摩拉維亞派到粗魯、口出惡言的狂熱者,又是多麼樂意加入這呼聲,用他們愚蠢、毫無意義的「律法主義」和「傳講律法」的陳詞濫調!因此,如果你沒有深深紮根於這重要的福音教義,你就會不斷面臨被假教師或假弟兄(或多或少被福音的單純性所迷惑)哄騙、威嚇或嘲笑而放棄它的危險。那麼,讓熱切的禱告先行、伴隨並跟隨你現在即將閱讀的內容,願它被神的指頭寫在你的心上,永不磨滅。

2.但什麼是捨己?我們要在哪些方面捨己?這種必要性從何而來?我回答說,神的旨意是每個有智慧受造物的至高、不變的法則;它同樣約束著天上每個天使和地上每個人。而且不可能不是這樣:這是受造物與其創造者之間關係的自然、必然結果。但如果神的旨意是我們在一切大小事情上唯一的行動準則,那麼,不可否認的結果是,我們在任何事情上都不能做自己的旨意。因此,我們立刻看到了捨己的本質、基礎和原因。我們看到了捨己的本質:它是拒絕或不跟隨我們自己的旨意,因為我們確信神的旨意是我們唯一的行動準則。我們也看到了其原因,因為我們是受造物;因為「是他造了我們,不是我們自己」。

3.捨己的這個理由,即使對於天上神的使者,以及對於像從創造者手中出來時那樣純潔聖潔的人類,也必須成立。但自從墮落以來,所有人類的狀況又產生了另一個理由。我們現在都「在罪孽裡成形,在罪惡裡我們的母親懷了我們」。我們的本性完全敗壞,在每個能力和官能上都是如此。而我們的意志,與其餘部分同樣敗壞,完全傾向於放縱我們的自然敗壞。另一方面,神的旨意是我們要抵制和反抗那敗壞,不是在某些時候或某些事情上,而是在所有時候和所有事情上。因此,這裡又有了持續和普遍捨己的進一步基礎。

4.為了進一步闡明這一點:神的旨意是一條直通神的道路。人的旨意,曾經與之平行,現在卻是另一條道路,不僅與之不同,而且在我們目前的狀態下,與之直接相反:它引人離開神。因此,如果我們走在一條路上,我們就必須放棄另一條。我們不能兩條路都走。確實,一個心志軟弱、手腳無力的人可以先走一條路,再走另一條。但他不能同時走兩條路:他不能同時跟隨自己的旨意和神的旨意:他必須選擇其中之一;否認神的旨意,去跟隨自己的旨意;或者捨己,去跟隨神的旨意。

5.現在,暫時來說,跟隨我們自己的旨意,在任何機會出現時放縱我們本性的敗壞,無疑是令人愉悅的:但藉著在任何事情上跟隨它,我們就如此加強了我們意志的乖僻;藉著放縱它,我們就不斷增加我們本性的敗壞。因此,藉著合乎口味的食物,我們常常會加重身體的疾病:它滿足了味覺,但卻加劇了疾病。它帶來快樂,但也帶來死亡。

6.總而言之,捨己就是否認我們自己的意志,當它不符合神的旨意時;無論它多麼令人愉悅。它就是否認任何不源於神、不引向神的快樂;這實際上就是拒絕偏離我們的道路,即使那是一條宜人、花團錦簇的小徑;拒絕我們明知是致命毒藥,即使它合乎口味。

7.凡要跟從基督,要作他真正門徒的人,不僅要捨己,還要背起他的十字架。十字架是任何與我們意志相悖的事物,任何令我們本性不悅的事物。所以,背起我們的十字架比捨己更進一步;它更高一層,對血肉之軀來說是更艱難的任務;因為放棄快樂比忍受痛苦更容易。

8.現在,在跑「擺在我們前頭的賽程」時,按照神的旨意,路上常常會有一個十字架;也就是說,有些事情不僅不令人喜悅,反而令人痛苦;有些事情與我們的意志相悖,令我們的本性不悅。那麼該怎麼辦呢?選擇很明顯:我們要麼背起我們的十字架,要麼就偏離神的道路,「偏離那傳給我們的聖潔誡命」;如果我們不完全停下來,或轉回永恆的滅亡!

9.為了醫治那敗壞,那惡疾,就是每個人帶到世上的,常常需要像剜掉右眼,砍掉右手一樣——這件事本身,或做這件事的唯一方法,是如此痛苦;例如,捨棄一個愚蠢的慾望,一個過度的情感;或者與其對象分離,沒有它,慾望就永遠無法熄滅。在前一種情況下,當一個慾望或情感深深紮根於靈魂時,將其撕裂,常常像刀劍刺入,甚至像「將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刺入剖開」。主那時坐在靈魂上,像煉金之火,燒盡其中所有的渣滓。這確實是一個十字架;它本質上是痛苦的;就事情的本質而言,它必須如此。靈魂不能這樣被撕裂,它不能不帶著痛苦穿過火。

10.在後一種情況下,醫治罪惡纏身的靈魂,治癒愚蠢的慾望、過度的情感的方法,常常是痛苦的,這不是事物本身的性質,而是疾病的性質所致。所以當我們的主對那個富有的少年說:「你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他深知這是醫治他貪婪的唯一方法)時,這個念頭本身就給他帶來了極大的痛苦,以至於「他就憂憂愁愁地走了」;他寧願放棄上天堂的希望,也不願放棄他在地上的財產。這是一個他無法同意舉起的重擔,一個他不願背起的十字架。無論是哪一種情況,每個基督的跟隨者都肯定需要「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

11.「背起」與「背負」十字架略有不同。當我們以溫順和順服的態度忍受那些非我們所選、加諸於我們身上的事物時,我們才真正地說是在「背負我們的十字架」。然而,我們並非真正地「背起我們的十字架」,除非我們自願承受那些我們有能力避免的痛苦;除非我們甘心樂意地接受神的旨意,儘管它與我們自己的旨意相悖;除非我們選擇痛苦,因為它是我們智慧和恩慈的創造者的旨意。

12.因此,每個基督的門徒都應當背起,也要背負他的十字架。確實,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並非他獨有的;它是他與許多人共有的;因為沒有任何試探臨到任何人,ei mh anqrvpinos(*ei mē anthrōpinos*,除非是人性的)——「不過是人所能受的試探」;是與他們在現今世界中共同的本性和處境相符並適應的。但從另一種意義上說,當它被視為包含所有情況時,它是他獨有的;是神為他預備的;是神賜給他的,作為他愛的記號。如果他將其視為如此,並在運用基督徒智慧所指示的方法來減輕壓力之後,像陶匠手中的泥土一樣順服;那麼它就是神為他的益處所安排和命定的,無論是其性質,還是其數量和程度、持續時間以及所有其他情況。

13.在這一切中,我們很容易想像我們蒙福的主是我們靈魂的醫生,不僅「為他自己的喜悅,更是為我們的益處,使我們得以分享他的聖潔」。如果他在探查我們的傷口時使我們感到疼痛,那只是為了醫治它們。他切除腐爛或不健康的部位,是為了保存健康的部位。如果我們寧願失去一個肢體,也不願整個身體滅亡;那麼我們更應該選擇,比喻性地說,砍掉一隻右手,也不願整個靈魂被投入地獄!

14.那麼,我們就清楚地看到了背起十字架的本質和基礎。它並不意味著自我懲戒;(如有些人所說的;)字面上撕裂自己的肉體:穿著苦衣,或鐵腰帶,或任何會損害我們身體健康的東西;(儘管我們不知道神會如何寬容那些因無意中的無知而這樣做的人;)而是接受神的旨意,儘管它與我們自己的旨意相悖;選擇有益但苦澀的藥物;甘心樂意地接受任何種類、任何程度的暫時痛苦,當它本質上或偶然地對永恆的快樂是必要的時候。

二、1. 其次,我要說明,任何一個人沒有徹底跟隨他,沒有完全成為基督的門徒,總是歸因於缺乏捨己或背起他的十字架。

的確,在某些情況下,這可能部分歸因於缺乏恩典之道;缺乏帶著能力宣講的真道;缺乏聖禮,或缺乏基督徒團契。但如果這些都沒有缺乏,那麼我們領受或在神的恩典中成長的最大障礙,總是缺乏捨己或背起我們的十字架。

2.幾個例子就能說明這一點。一個人聽到了能救他靈魂的道:他對所聽到的很滿意,承認真理,並受到一點感動;然而他仍然「死在過犯和罪惡之中」,麻木不仁,沒有被喚醒。為什麼會這樣?因為他不會放棄他心愛的罪,儘管他現在知道那是主所憎惡的。他來聽道時充滿了情慾和不聖潔的慾望;他不會放棄它們。因此,沒有深刻的印象在他身上留下,他的愚昧之心仍然剛硬:也就是說,他仍然麻木不仁,沒有被喚醒,因為他不願捨己。

3.假設他開始從沉睡中醒來,眼睛稍微睜開,為什麼又這麼快閉上呢?為什麼他又陷入死亡的沉睡呢?因為他再次屈服於他心愛的罪;他再次飲下那令人愉悅的毒藥。因此,不可能在他心中留下任何持久的印象:也就是說,他再次陷入致命的麻木不仁,因為他不願捨己。

4.但並非所有人都如此。我們有許多例子,那些一旦被喚醒就不再沉睡的人。所領受的印象不僅深刻,而且持久。然而,他們中的許多人並沒有找到他們所尋求的:他們哀慟,卻沒有得到安慰。現在,這是為什麼呢?這是因為他們沒有「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因為他們沒有按照他們所領受的恩典,「停止作惡,學習行善」。他們沒有停止那容易纏累的罪,就是他們本性、教育或職業上的罪;或者他們因為某些令人不快的環境而省略了他們可以做、也知道自己應該做的好事:也就是說,他們沒有獲得信心,因為他們不願「捨己」或「背起他們的十字架」。

5.但這個人確實領受了「屬天的恩賜」;他確實「嘗過來世的權能」;他看見了「神榮耀的光,顯在耶穌基督的臉上」;那「出人意外的平安」確實「在他心裡作主」;「神的愛」也藉著「所賜給他的聖靈」澆灌在他心裡;然而他現在卻像常人一樣軟弱;他再次貪戀地上的事,對看得見的事物比對看不見的事物更有興趣;他悟性的眼睛再次閉上,以至於他不能「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他的愛心冷淡,神的平安不再在他心裡作主。這並不奇怪:因為他再次給了魔鬼留地步,使神的聖靈擔憂。他再次轉向愚昧,轉向某些令人愉悅的罪,即使不是外在的行為,也是在心裡。他給了驕傲、憤怒或慾望、自私或頑固留地步。或者他沒有激發他裡面神的恩賜;他屈服於屬靈的懶惰,不願「常常禱告,並為此警醒,持之以恆」:也就是說,他因缺乏捨己和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而使信心沉船。

6.但或許他並沒有使信心沉船:他仍然擁有一定程度的兒女名分之靈,這靈繼續與他的靈同證他是神的兒女。然而,他並沒有「進到完全」;他不像從前那樣,飢渴慕義,切慕神的整個形象和完全的享受,如同鹿切慕溪水。相反,他心裡疲憊軟弱,彷彿徘徊在生與死之間。他為什麼會這樣呢?難道不是因為他忘記了神的話——「信心是因行為才得以完全」嗎?他沒有盡心竭力地行神的作為。他沒有「恆切禱告」,無論是私下還是公開;沒有恆切地領聖餐、聽道、默想、禁食和屬靈交通。如果他沒有完全忽略這些恩典之道中的一些,至少他沒有盡力使用所有這些。或者他對慈善工作不像對敬虔工作那樣熱心。他沒有盡其所能,用神所賜予的全部能力去憐憫人。他沒有熱切地事奉主,藉著在各方面、各程度上盡其所能地行善於人,無論是對他們的靈魂還是身體。他為什麼不繼續禱告呢?因為在枯乾的時候,禱告對他來說是痛苦和憂傷。他為什麼不繼續在所有機會下聽道呢?因為睡覺很甜;或者天氣冷、天黑、下雨。但他為什麼不繼續行憐憫的工作呢?因為他無法餵飽飢餓的人,或給赤身露體的人穿衣,除非他削減自己服裝的開支,或使用更便宜、更不合口味的食物。除此之外,探訪病人或監獄裡的人,也伴隨著許多令人不快的環境。大多數屬靈的憐憫工作也是如此;特別是責備。他會責備他的鄰居;但有時羞恥,有時恐懼會介入:因為他可能會使自己不僅受到嘲笑,還會遇到更嚴重的麻煩。基於這些和類似的考慮,他省略了一項或多項(如果不是全部)憐憫和敬虔的工作。因此,他的信心沒有得以完全,他也無法在恩典中成長;也就是說,因為他不願捨己,不願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

7.顯然,一個人沒有徹底跟隨他的主,沒有完全成為基督的門徒,總是歸因於缺乏捨己或背起他的十字架。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死在罪中的人即使號角吹響也不會醒來;開始從沉睡中醒來的人卻沒有深刻或持久的確信;深刻而持久地確信罪的人卻沒有得到罪的赦免;一些領受了這屬天恩賜的人卻沒有保守它,反而使信心沉船;而另一些人,如果他們沒有退後沉淪,卻也心裡疲憊軟弱,沒有達到神在基督耶穌裡高召的獎賞的標竿。

三、1. 我們從這裡多麼容易就能明白,那些直接或間接、公開或私下反對捨己和天天背起十字架教義的人,既不認識聖經,也不認識神的大能!這些人對一百多處具體經文,以及神全部聖言的總體傾向,是何等全然無知!他們對真實、純正的基督徒經驗——聖靈過去和現在如何在人的靈魂中工作——又是何等全然陌生!他們或許會非常大聲、自信地說話(這是無知的自然結果),彷彿他們是唯一理解神的話語或他兒女經驗的人。但他們的言語,從各方面來說,都是空話;它們被放在天平上稱量,卻顯得不足。

2.其次,我們從這裡可以學到,為什麼不僅許多個人,甚至許多曾經是燃燒發光的燈,現在卻失去了光和熱。如果他們沒有憎恨和反對,他們至少輕視了這寶貴的福音教義。如果他們沒有大膽地說:「Abnegationem omnem proculcamus, internecioni damus」(我們踐踏一切捨己,將其毀滅);然而他們既沒有按照其高度重要性來重視它,也沒有付出任何努力去實踐它。那位偉大而邪惡的人說:「Hanc mystici docent」(神秘主義作家教導捨己)。不!是受啟示的作家!神將它教導給每個願意聽他聲音的靈魂!

3.第三,我們從這裡可以學到,對於一位福音的傳道人來說,不反對捨己的教義,對此隻字不提是不夠的。不,他不能僅僅說一些支持它的話就盡到職責。如果他真的要對所有人的血無虧,他就必須頻繁而廣泛地談論它;他必須以最清晰、最有力的語氣灌輸其必要性;他必須盡力在所有時間、所有地點,向所有的人強調它;「這也教訓一點,那也教訓一點;這也命定一點,那也命定一點」:這樣他就能有無虧的良心;這樣他就能救自己的靈魂和那些聽他講道的人。

4.最後:你們每個人都要將這一切應用到自己的靈魂上。獨處時默想它:在心裡反覆思量!不僅要徹底理解它,還要銘記終生!向那強大的主呼求力量,使你們一明白,就能立刻付諸實踐。不要耽延時間,從這一刻起就立即實踐它!在生活中所有情況下,在千百個機會中,普遍地實踐它!從你第一次把手放在犁上那一刻起,每天不間斷地實踐它,並堅持到底,直到你的靈魂歸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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