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斯理講道集|馬可福音

馬可福音 1:15|通往天國之路|講道集第7篇
通往天國之路 **講道集 第7篇** *經文:馬可福音 1:15*

這些話自然引導我們思考:首先,真宗教的本質,主在此稱之為「神的國」,祂說這國「近了」;其次,通往這國的道路,祂在這些話中指出:「你們要悔改,信福音。」

I. 1. 我們首先要思考真宗教的本質,主在此稱之為「神的國」。偉大的使徒保羅在寫給羅馬人的書信中也使用了相同的表達,他同樣解釋了主的話,說:「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馬書 14:17)

2.「神的國」,或真宗教,「不在乎吃喝」。眾所周知,不僅未歸信的猶太人,甚至許多已接受基督信仰的人,仍然「為律法熱心」(使徒行傳 21:20),甚至是摩西的儀式律法。因此,凡他們在律法中找到的,無論是關於獻祭的食物和飲品,或是潔淨與不潔淨食物的區分,他們不僅自己遵守,還極力要求那些「在外邦人中」(或異教徒中)「歸向神」的人也遵守;甚至到了如此地步,以至於他們所到之處,有些人教導說:「你們若不受割禮,又不遵守律法」(整個儀式律法),「就不能得救。」(使徒行傳 15:1, 24)

3.針對這些人,使徒保羅在此處和許多其他地方都宣告,真宗教不在乎吃喝,也不在乎任何儀式性的遵守;事實上,也不在乎任何外在的事物;任何心靈之外的事物;其全部實質在於「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4.不在乎任何外在的事物;例如形式或儀式,即使是最卓越的。假設這些儀式再怎麼莊重和有意義,再怎麼能表達內在的事物;假設它們再怎麼有幫助,不僅對那些思想僅止於眼見的普通人,甚至對有理解力、有強大能力的人也是如此,因為它們無疑有時確實如此:是的,假設它們,就像猶太人的情況一樣,是由神自己所設立的;然而,即使在該設立仍然有效的時期,真宗教也並非主要在乎這些;不,嚴格來說,根本不在乎。對於那些僅由人所設立的儀式和形式,這點更是如此!基督的宗教遠遠超越這些,也遠遠深入這些。這些在它們的位置上是好的;只要它們實際上能輔助真宗教。當它們僅被用作人類軟弱的偶爾幫助時,反對它們就是迷信。但願沒有人將它們推得更遠。願沒有人夢想它們有任何內在價值;或者宗教沒有它們就無法存在。這會使它們成為主所憎惡的。

5.宗教的本質遠非在於這些崇拜形式、儀式或典禮,它甚至不適當地在於任何種類的外在行為。的確,一個犯下惡劣、不道德行為的人,或者對他人做他若處於相同情況下不希望他人對他做的事的人,不可能有任何宗教。而且,一個「知道行善卻不去行」的人,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宗教。然而,一個人可能既避免外在的惡,又行善,卻仍然沒有宗教。是的,兩個人可能做同樣的外在工作;例如,餵飽飢餓者,或給赤身者穿衣;同時,其中一人可能真正有宗教,而另一人則完全沒有宗教:因為一人可能出於對神的愛而行動,另一人則出於對讚美的愛。由此可見,儘管真宗教自然會引導人說好話、行善事,但其真正的本質仍然更深,甚至在於「內心隱藏的人」。

6.我說的是心。因為宗教也不在乎正統教義或正確的觀點;這些雖然不完全是外在的事物,但它們不在心裡,而在悟性中。一個人可能在每個方面都正統;他可能不僅擁護正確的觀點,還熱切地捍衛它們,對抗所有反對者;他可能對我們主的道成肉身、對永遠受頌讚的三位一體,以及神聖經文中所包含的每一項教義,都有正確的思考;他可能贊同所有三部信經——即所謂的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和亞他那修信經;然而,他仍然可能完全沒有宗教,不比猶太人、土耳其人或異教徒更多。他可能幾乎像魔鬼一樣正統(儘管事實上不完全是;因為每個人都會在某些方面犯錯;而我們很難想像魔鬼會持有任何錯誤的觀點),但他可能一直以來都像魔鬼一樣,對內心的宗教一無所知。

7.唯獨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宗教:唯獨這在神眼中是極寶貴的。使徒保羅將其總結為三點:「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首先是公義。如果我們記得主描述其兩大主要分支的話,我們就不會對此感到困惑,因為「律法和先知的一切道理」都繫於此:「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是第一條,也是最大的誡命;」(馬可福音 12:30) 這是基督徒公義的第一條,也是最大的分支。你當以主你的神為樂;你當在他裡面尋求並找到一切幸福。他將是「你的盾牌,你極大的賞賜」,在今生和永恆中。你所有的骨頭都將說:「除了你以外,我在天上還有誰呢?除了你以外,我在地上也沒有所愛慕的!」你將聽從並遵行祂的話,祂說:「我兒,將你的心歸我。」當你將你的心,你最深處的靈魂,毫無保留地交給祂掌權時,你就可以滿心歡暢地呼喊:「耶和華我的力量啊,我愛你!耶和華是我的巖石,我的山寨,我的救主,我的神,我的磐石,我所投靠的;他是我的盾牌,是拯救我的角,是我的高臺。」

8.第二條誡命與此相似;基督徒公義的第二大分支與之緊密且不可分離地連結,即「你要愛鄰舍如同自己」。你當愛——你當以最溫柔的善意、最熱切真誠的感情、最熾熱的渴望去預防或消除一切惡,並為他謀求一切可能的善——你的鄰舍;這不僅指你的朋友、親戚或熟人;不僅指有德行、友善、愛你、預防或回報你善意的人;而是指每一個人類兒女,每一個受造的人,每一個神所造的靈魂;不排除你從未親眼見過、不認識其面貌或姓名的人;不排除你明知是邪惡、忘恩負義、仍然惡意利用和迫害你的人:你當愛他如同自己;以同樣不變的渴望追求他各樣的幸福;以同樣不倦的關懷保護他免受任何可能傷害他靈魂或身體的事物。

9.這愛豈不是「成全律法」嗎?豈不是所有基督徒公義——所有內在公義的總和嗎?因為它必然包含「憐憫的心腸、謙卑的心」(因為「愛是不自誇」),「溫柔、忍耐、寬容」(因為愛「不輕易發怒」;而是「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以及所有外在公義;因為「愛是不加害於鄰舍」的,無論是言語或行為。它不會故意傷害或使任何人憂傷。它也熱心行善。每一個愛人類的人,只要有機會,「就向眾人行善」,(不偏不倚,不虛偽)「滿有憐憫和善果」。

10.但真宗教,或對神對人存正直的心,不僅包含聖潔,也包含幸福。因為它不僅是「公義」,也是「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什麼樣的和平?是「神的平安」,唯有神能賜予,世人無法奪去;是「超越一切理解」的平安,超越一切純粹理性的概念;它是一種超自然的感受,一種對「來世權能」的神聖體驗;是屬血氣的人所不知道的,無論他在世事上多麼有智慧;事實上,他在目前的狀態下也無法知道,因為「它是屬靈的辨識」。這是一種驅散所有疑慮、所有痛苦不確定性的平安;神的靈與基督徒的靈同證,他「是神的兒女」。它也驅散恐懼,所有帶有折磨的恐懼;對神忿怒的恐懼;對地獄的恐懼;對魔鬼的恐懼;特別是對死亡的恐懼:擁有神的平安的人,若這是神的旨意,他渴望「離世與基督同在」。

11.凡神的平安在靈魂中扎根之處,也必有「聖靈中的喜樂」;這喜樂是由聖靈,由永遠受頌讚的神的靈在心中所作的工。正是祂在我們裡面動工,使我們藉著基督耶穌,在神裡面有那平靜、謙卑的歡喜,因為「我們現在藉著祂得了挽回祭」(καταλλαγήν),即與神和好;這也使我們能大膽地證實大衛王詩篇的宣告:「這人是有福的」(或更確切地說,是快樂的),「他的過犯得赦免,他的罪過得遮蓋。」正是祂將那平穩、堅實的喜樂注入基督徒的靈魂,這喜樂源於聖靈的見證,證明他是神的兒女;並使他「有說不出來、滿有榮光的大喜樂,因盼望神的榮耀」;這盼望既指神的榮耀形像,這形像已部分並將完全「在他裡面顯現」;也指那永不衰殘的榮耀冠冕,為他存留在天上。

12.這聖潔與幸福合而為一,在受啟示的經文中,有時被稱為「神的國」(如主在經文中所說),有時則稱為「天國」。它被稱為「神的國」,因為它是神在靈魂中掌權的直接果實。一旦祂運用祂的大能,並在我們心中設立祂的寶座,我們的心立刻充滿了這「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它被稱為「天國」,因為它(在某種程度上)是天國在靈魂中開啟。因為凡經歷此者,他們都能在天使和世人面前宣稱:

永生已得勝,榮耀地上始。

這符合聖經一貫的教導,聖經處處見證,神「已賜給我們永生,這生命是在祂兒子裡面。人有了神的兒子」(在心中掌權)「就有生命」,就是永生。(約翰一書 5:11, 12) 因為「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翰福音 17:3) 那些蒙受此恩的人,即使身處烈火的爐中,也能自信地向神禱告:

主啊,蒙你大能護佑,
我等敬拜你,神的兒子,耶和華;
你以人身降臨顯現:
願無盡的哈利路亞歸於你,
讚美,如同在你天上的寶座,我們在此獻上;
因你同在之處,即是天堂。

13.這「神的國」,或天國,「近了」。這些話最初說出時,意味著「時候」已到,神「道成肉身」,祂將在人間建立祂的國度,並在祂子民的心中掌權。現在時候豈不是已到嗎?因為「看哪!(祂說,) 我常與你們同在」,你們這些奉我的名傳赦罪福音的人,「直到世界的末了。」(馬太福音 28:20) 因此,無論基督的福音傳到何處,祂的「國度就近了」。它離你們每個人都不遠。你們此刻就可以進入其中,只要你們聽從祂的聲音:「你們要悔改,信福音。」

II. 1. 這就是道路:你們當行在其中。首先,「悔改」;也就是說,認識你自己。這是信之前的第一次悔改;即是定罪,或自我認識。那麼,你這睡著的人啊,醒來吧。認識你自己是個罪人,以及你是個什麼樣的罪人。認識你內在性情的敗壞,你因此遠離了原來的公義,因此「肉體」總是「與聖靈相爭」,透過那「屬肉體的心思」是「與神為敵」的,它「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認識你靈魂的每一個能力、每一個官能都已敗壞;你在每一個方面都完全敗壞,所有的根基都已錯亂。你悟性的眼睛被蒙蔽,以至於無法辨識神,或神的事物。無知和錯誤的烏雲籠罩著你,用死亡的陰影覆蓋著你。你還不知道你應當知道的任何事,無論是神、世界,還是你自己。你的意志不再是神的旨意,而是完全的悖逆和扭曲,厭惡一切良善,厭惡一切神所愛的,卻傾向一切邪惡,傾向一切神所憎惡的。你的情感與神疏遠,散佈在全地。你所有的激情,包括你的慾望和厭惡,你的喜樂和悲傷,你的希望和恐懼,都已失序,要麼程度不當,要麼放在不當的對象上。因此,你的靈魂沒有健全之處;而是「從頭頂到腳底」(用先知強烈的表達),只有「傷口、青腫和流膿的瘡」。

2.這就是你內心,你最深處本性的與生俱來的敗壞。從這樣一棵惡樹,你能期望長出什麼樣的枝子呢?由此產生不信;總是偏離永生神;說:「耶和華是誰,我竟要事奉祂?哼!你這神,你才不在乎呢。」由此產生獨立自主;妄想像至高者。由此產生各種形式的驕傲;教導你說:「我是富足的,已經發了財,一樣都不缺。」從這邪惡的源頭流出虛榮、渴求讚美、野心、貪婪、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和今生的驕傲等苦毒的溪流。由此產生憤怒、仇恨、惡意、報復、嫉妒、猜疑、惡意揣測:由此產生所有愚昧有害的情慾,這些情慾現在「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若不及時阻止,最終將使你的靈魂沉淪於永遠的滅亡。

3.這些枝子能結出什麼果子呢?只會是持續不斷的苦澀和邪惡。驕傲生出爭競、虛浮的誇耀、尋求並接受人的讚美,從而奪取神不能歸給他人的榮耀。肉體的情慾生出貪食或醉酒、奢華或縱慾、淫亂、不潔;以各種方式玷污了原本應作聖靈殿的身體:不信生出一切惡言惡行。但若要你一一列舉,時間將不夠;你所說的一切閒話,惹動至高者,使以色列的聖者憂傷;你所做的一切惡事,要麼本身完全是惡的,要麼至少不是為榮耀神而做的。因為你實際的罪孽多得你無法表達,多過你頭上的髮絲。誰能數算海沙,或雨滴,或你的罪孽呢?

4.你難道不知道「罪的工價乃是死」——這死不僅是暫時的,更是永遠的。「犯罪的,他必死亡」;因為耶和華的口已經說了。他必死第二次的死。這就是判決,要受永無止境的死刑,「從主面前和祂權能的榮光中,永遠沉淪」。你難道不知道每個罪人,ἔνοχός ἐστιν εἰς τὴν γέενναν τοῦ πυρός (enochos esti eis tēn geennan tou pyros),不只是「有下地獄之火的危險」——這說法太弱了;而是「已在下地獄之火的判決之下」;已經被判刑,正被拖往刑場。你犯了永死的罪。這是你內在和外在邪惡的公正報應。現在就執行判決是公正的。你看到了嗎?你感受到了嗎?你是否徹底確信你應得神的忿怒和永遠的定罪?如果神現在命令地開口吞噬你,如果現在你活著下到坑裡,下到那永不熄滅的火裡,神會對你沒有不公嗎?如果神已真正賜你悔改,你就會深刻感受到這些事確實如此;而你沒有被吞滅,沒有從地上被掃除,完全是出於祂的憐憫。

5.你將如何平息神的忿怒,為你所有的罪孽贖罪,並逃脫你應得的懲罰呢?唉,你什麼也做不了;你所做的任何事都無法彌補神對你一個惡行、一句惡言或一個惡念的虧欠。即使你現在能把所有事情都做好,即使從這一刻起,直到你的靈魂歸回神,你都能做到完美、不間斷的順服,這也無法彌補過去的罪。不增加你的債務並不能償還它。它仍然像以前一樣巨大。是的,地上所有的人和天上所有天使現在和將來的順服,也永遠無法滿足神的公義,以彌補一個單一的罪。那麼,你妄想用你所能做的一切來為自己的罪贖罪,是多麼徒勞啊!救贖一個靈魂所付出的代價,遠遠超過全人類所能償還的。所以,如果一個有罪的罪人沒有其他幫助,他無疑將永遠滅亡。

6.但假設未來的完全順服可以彌補過去的罪,這對你毫無益處;因為你無法做到;不,連一點都做不到。現在就開始:試試看。擺脫那個輕易纏繞你的外在罪。你做不到。那麼,你如何能將你的生命從一切邪惡轉變為一切良善呢?事實上,除非你的心首先改變,否則這是無法做到的。因為,只要樹仍然是惡的,它就不能結出好果子。但你能夠將自己的心從一切罪惡轉變為一切聖潔嗎?能夠使一個死在罪中——對神是死的,只對世界活著的靈魂——活過來嗎?你不能,就像你不能使一個死去的身體活過來,不能使躺在墳墓裡的人復活一樣。是的,你不能在任何程度上使你的靈魂活過來,就像你不能給死去的身體任何程度的生命一樣。在這件事上,你什麼也做不了,無論多或少;你完全無力。深刻地意識到這一點,你多麼無助,以及你多麼有罪和多麼邪惡——這就是那「永不後悔的悔改」,它是神的國的先聲。

7.如果對你內在和外在的罪,對你徹底的罪惡和無助,有這活潑的確信,並加上適當的情感——為輕視自己的恩典而心生悲傷——懊悔和自我譴責,以致無言可辯——羞愧得不敢仰望天堂——懼怕神的忿怒常在你身上,祂的咒詛懸在你頭上,以及那預備吞滅那些忘記神、不順服我們主耶穌基督之人的烈怒——熱切渴望逃離那忿怒,停止作惡,學習行善;那麼我奉主的名對你說:「你離神的國不遠了。」再一步你就能進入。你確實「悔改」了。現在,「信福音」。

8.福音(即好消息,對有罪、無助的罪人來說的好消息),從最廣泛的意義上說,是指耶穌基督向人類所作的全部啟示;有時也指主在世為人時所做和所受的一切。其核心是:「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或者,「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或者,「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9.相信這一切,神的國就是你的了。藉著信心,你就能得著應許。「祂赦免並開脫所有真正悔改、真心相信祂聖潔福音的人。」一旦神對你的心說:「放心吧,你的罪赦免了」,祂的國就來了:你便有了「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10.只是要小心,不要在這種信心的本質上欺騙自己的靈魂。它不像有些人所妄想的,僅僅是對聖經、我們信條的條款,或舊約和新約所包含的一切的單純認同。魔鬼也相信這些,就像你我一樣!然而它們仍然是魔鬼。但它超越了這些,是對神藉著基督耶穌的憐憫的確信。它是一種對赦罪之神的信心。它是一種神聖的證據或確信,相信「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不將他們的」從前「過犯歸到他們身上」;特別是,神的兒子愛我,為我捨己;而我,就是我,現在藉著十字架的血與神和好了。

11.你是否如此相信?那麼神的平安就在你心裡,憂愁嘆息都飛去了。你不再懷疑神的愛;它像正午的太陽一樣清晰。你呼喊:「我的歌聲將永遠頌揚耶和華的慈愛:我的口將永遠傳揚你的信實,從一代到另一代。」你不再懼怕地獄、死亡,或那曾有死亡權勢的魔鬼;不,也不再痛苦地懼怕神自己;你只有一種溫柔、兒女般的懼怕,怕得罪祂。你是否相信?那麼你的「靈魂尊主為大」,你的「心靈以神我的救主為樂」。你因「藉著祂的血得蒙救贖,就是罪過得赦免」而歡喜。你因那在你心中呼喊「阿爸,父!」的「兒女的名分之靈」而歡喜。你因「滿有不朽盼望」而歡喜;因竭力追求「高尚呼召獎賞的標竿」而歡喜;因熱切期待神為愛祂之人所預備的一切美善事物而歡喜。

12.你現在相信嗎?那麼「神的愛」現在「已澆灌在你心裡」。你愛祂,因為祂先愛了我們。因為你愛神,你也愛你的弟兄。你既充滿了「愛、平安、喜樂」,也就充滿了「忍耐、恩慈、信實、良善、溫柔、節制」,以及同一聖靈的所有其他果子;簡而言之,充滿了所有聖潔、屬天或神聖的性情。因為當你「敞著臉」(帕子現在已除去)「看見主的榮光」,祂榮耀的愛,以及你受造時所擁有的榮耀形像時,你便「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

13.這種悔改、這種信心、這種平安、喜樂、愛,這種榮上加榮的改變,被世俗的智慧視為瘋狂、純粹的狂熱、徹底的精神錯亂。但你,神的僕人啊,不要理會他們;不要被這些事動搖。你知道你所信的是誰。務要謹慎,免得有人奪去你的冠冕。你已經得著的,要持守,並繼續追求,直到你得著所有偉大而寶貴的應許。而你這尚未認識祂的人,不要讓虛妄的人使你為基督的福音感到羞恥。對於那些說他們所不知道的事的惡言,你絲毫不要懼怕。神很快會將你的憂愁轉為喜樂。哦,不要讓你的手下垂!再等一會兒,祂就會除去你的懼怕,賜你健全的心靈。那「稱義的」近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你「祈求」。

現在,帶著你所有的罪,無論有多少,將自己投靠在神的羔羊身上;「這樣,你們就必得豐豐富富地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

信仰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