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勸你們,既然蒙召,行事為人就當與蒙召的恩相稱。凡事謙虛、溫柔、忍耐,用愛心互相寬容,用和平彼此聯絡,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正如你們蒙召同有一個指望。一主,一信,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你們眾人之內。」以弗所書 4:1-6
1.我們幾乎不斷地聽到關於「教會」的討論!對許多人來說,這是日常對話的一部分。然而,有多少人真正明白他們所談論的?有多少人知道這個詞的含義?「教會」這個詞在中文裡,幾乎找不到比它更模棱兩可的了。它有時指一棟專為公共崇拜而設的建築物;有時指一群為事奉上帝而聯合起來的會眾或人群。在接下來的講道中,我們只會採用後者的意義。
2.「教會」可以泛指任何數量的人,無論大小。正如「因為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所以(用聖居普良的話說),「哪裡有兩三個信徒聚會,哪裡就有一個教會。」因此,聖保羅寫信給腓利門時,提到「在你家裡的教會」;這清楚表明,即使一個基督徒家庭也可以稱為教會。
3.許多蒙上帝從世界中召喚出來的人(這個希臘原文詞彙的本義),聯合在一個會眾中,就形成了一個更大的教會;例如耶路撒冷的教會;也就是所有在耶路撒冷蒙上帝如此召喚的人。但考慮到五旬節之後他們人數增長之快,不可能假設他們能繼續在一個地方聚會;特別是當時他們沒有任何大型場所,也不會被允許建造一個。因此,他們即使在耶路撒冷,也必然分成了幾個不同的會眾。同樣地,當聖保羅在幾年後寫信給羅馬的教會時(他的信是寫給「在羅馬,蒙召作聖徒的眾人」),也不可能假設他們有任何一個建築物能容納所有人;他們是分成幾個會眾,在城市的幾個地方聚會。
4.使徒第一次使用「教會」這個詞,是在他寫給哥林多前書的序言中:「奉上帝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哥林多上帝的教會。」這句話的意義由接下來的詞語所確定:「就是寫信給在基督耶穌裡成聖,蒙召作聖徒的人,以及所有在各處(不只哥林多;所以這是一種傳閱信)求告我們主耶穌基督之名的人,祂是他們的主,也是我們的主。」在寫給哥林多後書的開頭,他表達得更為明確:「寫信給在哥林多上帝的教會,以及在亞該亞全地的眾聖徒。」這裡他清楚地包括了整個省份的所有教會,或基督徒會眾。
5.他經常使用「教會」的複數形式。例如,加拉太書 1:2:「保羅,作使徒的,……寫信給加拉太的眾教會」;也就是分散在那個地區的基督徒會眾。在所有這些地方(還可以引用更多),「教會」或「眾教會」這個詞,指的不是基督徒聚會的建築物(儘管在英文中它經常指此),而是那些習慣在那裡聚會的人,一個或多個基督徒會眾。但有時「教會」這個詞在聖經中具有更廣泛的意義,包括地上所有基督徒會眾。我們在禮拜儀式中說「讓我們為基督在地上爭戰的整個教會祈禱」時,就是這個意思。聖保羅在勸勉以弗所長老時(使徒行傳 20:28)無疑也是這個意思:「你們要為自己謹慎,也為全群謹慎,牧養上帝的教會,就是祂用自己血所買來的。」這裡的教會,無疑是指大公教會或普世教會;也就是普天下所有的基督徒。
6.那些真正是「上帝的教會」的人是誰?使徒在上面引用的經文中,以最清晰、最明確的方式詳細說明了這一點;他也在其中教導教會的所有成員,如何「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
7.首先,讓我們思考誰才是真正「上帝的教會」。這個詞「以弗所的教會」的真正含義是什麼?正如使徒自己解釋的,它指的是「在以弗所的聖徒」,即那些聖潔的人,他們在那裡聚集敬拜父上帝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無論他們是在一個地方(我們很可能假設)還是在幾個地方這樣做。但使徒在這裡所考慮的是普遍的教會,即大公教會或普世教會,將其視為一個身體:它不僅包括腓利門家中的基督徒,或任何一個家庭;不僅包括一個會眾、一個城市、一個省份或一個國家的基督徒;而是包括地上所有符合這裡所給出特徵的人。現在我們可以更清楚地思考其中包含的幾個細節。
8.「身體只有一個,聖靈只有一個」:這聖靈使所有這些人,即上帝教會的所有活著的成員,都活了起來。有些人將此理解為聖靈本身,是所有屬靈生命的源頭;而且確實,「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另一些人則將其理解為後來提到的那些屬靈恩賜和聖潔性情。
9.在所有領受了這聖靈的人裡面,「同有一個指望」;一個充滿不朽的指望。他們知道,死亡並非終結:他們的盼望超越墳墓。他們可以歡欣地說:「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祂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
10.「一主」:祂現在掌管他們,祂已在他們心中建立祂的國度,並統治所有分享這指望的人。順服祂,奔跑祂的誡命之路,是他們的榮耀和喜樂。當他們甘心樂意地這樣做時,他們就彷彿「與基督耶穌一同坐在天上」。
11.「一信」:這是上帝白白的恩賜,也是他們盼望的基礎。這不僅僅是異教徒的信心;即相信「有一位上帝」,祂是恩慈和公義的,因此「賞賜那殷勤尋求祂的人」。這也不僅僅是魔鬼的信心;儘管魔鬼的信心比前者更進一步。因為魔鬼相信,而且不得不相信,舊約和新約中所寫的一切都是真實的。但這是聖多馬的信心,教導他以聖潔的膽量說:「我的主!我的上帝!」這是使每個真正基督徒信徒都能與聖保羅一同作見證的信心:「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祂是愛我,為我捨己。」
12.「一洗」:這是我們獨一的主所樂意設立的外在記號,代表祂不斷賜予祂教會的一切內在和屬靈恩典。它也是一個寶貴的恩典之道,藉此將這信心和盼望賜給那些殷勤尋求祂的人。有些人確實傾向於將此解釋為比喻意義;彷彿它指的是使徒們在五旬節所領受的聖靈的洗禮,以及以較低程度賜給所有信徒的洗禮:但解釋聖經的一條既定規則是,除非它暗示荒謬,否則絕不偏離其平白、字面意義。此外,如果我們這樣理解,那將是多餘的重複,因為它已經包含在「聖靈只有一個」之中了。
13.「一神,就是眾人的父」:祂是所有擁有兒女名分之靈的人的父,這靈「在他們心裡呼叫:阿爸!父!」;這靈不斷地「與他們的心同證」,他們是上帝的兒女:「超乎眾人之上」——至高者,整個宇宙的創造者、維護者、統治者:「貫乎眾人之中」——遍及所有空間;充滿天地:
Totam Mens agitans molem, et magno se corpore miscens:
(這句是維吉爾的詩句,沃頓的翻譯是:
「普遍的靈魂
活在各部分,並攪動著整體。」)
「也住在你們眾人之內」——以一種特殊的方式住在你們這些「一體,藉著一靈」的人裡面:
使你們的靈魂成為祂所愛的居所,
內住上帝的殿堂。
14.那麼,這裡就對「什麼是教會?」這個問題給出了一個清晰無可辯駁的答案。大公教會或普世教會,是指宇宙中所有蒙上帝從世界中召喚出來的人,使他們有資格擁有上述特徵;即成為「一個身體」,由「一個聖靈」聯合;擁有「一信,一望,一洗;一神,就是眾人的父,超乎眾人之上,貫乎眾人之中,也住在他們眾人之內。」
15.這個偉大身體,即普世教會的一部分,居住在任何一個王國或國家,我們可以恰當地稱之為國家教會;例如,法國教會、英國教會、蘇格蘭教會。普世教會中較小的一部分是居住在一個城市或城鎮的基督徒;例如以弗所教會,以及啟示錄中提到的其他七個教會。兩三個基督徒信徒聯合在一起,就是最狹義上的教會。腓利門家中的教會,以及歌羅西書 4:15 提到的寧法家中的教會,就是如此。因此,一個特定的教會可以由任何數量的成員組成,無論是兩三個,還是兩三百萬。但無論大小,都必須保持相同的概念。他們是一個身體,有一個聖靈,一個主,一個指望,一個信心,一個洗禮,一個上帝和眾人的父。
16.這個解釋與我們教會,即英國教會的第十九條信綱完全一致:(只是該信綱比使徒所表達的內容多了一點點):
「論教會。
基督的有形教會是信徒的會眾,其中宣講純粹的上帝之道,並按規矩施行聖禮。」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們的三十九條信綱編纂和發布的同時,由同一權威發布了它們的拉丁文譯本。其中「信徒的會眾」的詞語是 *coetus credentium*;這清楚表明,編纂者所說的「信徒」是指那些擁有活潑信心的人。這使得該信綱與使徒所給出的解釋更加接近。
但該信綱是談論特定教會還是普世教會,可能存在疑問。標題「論教會」似乎是指大公教會;但信綱的第二句提到了耶路撒冷、安提阿、亞歷山大和羅馬的特定教會。或許其目的是兩者兼顧;既定義普世教會,又同時考慮到組成它的各個特定教會。
17.考慮到這些,回答「什麼是英國教會?」這個問題就很容易了。它是普世教會中居住在英國的那一部分成員。英國教會是英國境內那群人,他們「有一個聖靈,一個指望,一個主,一個信心」;他們有「一個洗禮,和一個上帝,就是眾人的父」。根據使徒的教義,這,而且只有這,才是英國教會。
18.但信綱中對教會的定義,不僅包括這些,還包括更多,因為它有那個顯著的補充:「其中宣講純粹的上帝之道,並按規矩施行聖禮。」根據這個定義,那些沒有宣講純粹上帝之道(一個強烈的表達)的會眾,既不屬於英國教會,也不屬於大公教會;同樣,那些沒有按規矩施行聖禮的會眾也不屬於。
19.我不打算為這個定義的準確性辯護。我不敢將所有那些會眾排除在大公教會之外,即使其中有時,甚至經常宣講一些不符合聖經的教義,這些教義不能被稱為「純粹的上帝之道」;我也不敢排除所有那些聖禮沒有「按規矩施行」的會眾。當然,如果這些事情是這樣,那麼羅馬教會甚至不算是大公教會的一部分;因為其中既沒有宣講「純粹的上帝之道」,也沒有「按規矩施行」聖禮。無論是誰,只要他們有「一個聖靈,一個指望,一個主,一個信心,一個上帝和眾人的父」,我都能輕易地容忍他們持有錯誤的觀點,甚至迷信的崇拜方式:我也不會因此而猶豫將他們納入大公教會的範圍;如果他們願意,我也不會反對接納他們成為英國教會的成員。
二. 20. 我們現在進入第二點。什麼是「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
我們應當永遠記住,使徒語言中的「行事為人」(walk)一詞,具有非常廣泛的意義。它包括我們所有內在和外在的舉動;我們所有的思想、言語和行為。它不僅包括我們所做的一切,也包括我們所說或所想的一切。因此,以這個詞的意義來說,「行事為人與蒙召的恩相稱」絕非小事;在每一個事例中,思想、言語和行為都應當與我們的基督徒呼召相稱。
21.我們蒙召要「凡事謙虛」:心中存有基督耶穌的心;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在自己眼中看自己渺小、貧乏、卑微、污穢;認識自己,正如那鑒察人心的主所認識我們的;深深體會自己的不配,我們本性普遍的墮落(其中沒有良善),——傾向於一切邪惡,厭惡一切良善;以至於我們不僅有病,而且死在過犯和罪惡之中,直到上帝向枯骨吹氣,藉著祂口中的果子創造生命。假設這已經發生了——假設祂現在已經使我們活過來,將生命注入我們死去的靈魂;然而肉體的心思還剩下多少!我們的心仍然多麼容易偏離永生的上帝!儘管我們知道過去的罪已蒙赦免,但我們心中仍存有多少犯罪的傾向!儘管我們竭盡全力,我們的言語和行為仍沾染了多少罪惡!誰能充分體會自己裡面還存有多少對上帝的天然敵意,或者因著自己裡面的無知,他與上帝的疏遠程度還有多深?
22.是的,假設上帝現在已經徹底潔淨了我們的心,並驅散了罪惡的最後殘餘;然而,我們又怎能充分體會自己的無助,我們對一切良善的徹底無能,除非我們每時每刻,是的,每一刻,都從高天領受能力呢?誰能思想一個善念,或產生一個善願,除非藉著那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立志行事都成就祂美意的全能?即使在這種恩典的狀態下,我們也需要徹底並持續地被這種意識所充滿。否則,我們將永遠有危險,因著誇耀我們所領受的,彷彿我們沒有領受一樣,而奪取上帝的榮耀。
23.當我們最深處的靈魂被徹底浸染之後,我們就應當「以謙卑束腰」。聖彼得所用的詞似乎暗示我們應當像穿上外套一樣被謙卑所覆蓋;我們應當內外都充滿謙卑;浸染我們所思、所言、所行的一切。讓我們所有的行動都源於這個泉源;讓我們所有的言語都散發這種精神;好讓所有人都知道我們曾與耶穌同在,並從祂那裡學會了心裡謙卑。
24.並且,我們既從那心裡溫柔謙卑的祂受教,就能夠「凡事溫柔」;從那教導人從未像祂那樣教導的祂受教,心裡溫柔謙卑。這不僅意味著能夠控制怒氣,也意味著能夠控制所有激烈和暴躁的情緒。它意味著我們所有的情緒都保持適當的比例;沒有一個過強或過弱;而是彼此之間都恰當地平衡;所有情緒都服從理性;而理性則受上帝聖靈的引導。讓這種心平氣和掌管你們整個靈魂;讓你們的思想都平穩流動,你們的言語和行為的統一基調也與之相稱。在這種「忍耐」中,你們將「保全自己的靈魂」;當我們被不羈的情緒所困擾時,我們的靈魂就不屬於我們自己。藉此,所有人都會知道我們確實是溫柔謙卑的耶穌的追隨者。
25.行事為人要「凡事忍耐」。這與溫柔密切相關,但意味著更多。它延續了對所有暴躁情緒已經取得的勝利;儘管有黑暗勢力的一切攻擊,邪惡之人或邪靈的一切侵擾。它耐心地戰勝一切反對,即使所有波浪和風暴都從你身上經過,它也紋絲不動。儘管被激怒再多次,它仍然一樣——平靜而堅定;從不「被惡所勝」,而是以善勝惡。
26.「用愛心互相寬容」似乎不僅指不記恨任何事,不為自己報仇;不僅指不以言語或行為傷害、損害或使彼此憂傷;而且也指互相擔當重擔;是的,並盡我們所能減輕他們的重擔。它意味著在他們的憂傷、苦難和軟弱中與他們同情;在他們沒有我們的幫助就會沉淪於重擔之下時扶持他們;努力扶起他們低垂的頭,並堅固他們發軟的膝。
27.最後:基督教會的真正成員「竭力」以一切可能的勤奮、一切關懷和努力、以不懈的耐心(這一切都還不夠),「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保持謙卑和溫柔、忍耐、互相寬容和愛的同一精神不受侵犯;而這一切都由那神聖的紐帶——上帝的平安充滿人心——所鞏固和連結。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成為並繼續成為基督身體的活潑肢體。
28.從這整個解釋中,難道不是清楚地表明,為什麼在通常稱為使徒信經的古老信經中,我們稱之為普世或大公教會——「聖而公之教會」?人們為賦予它這個稱謂找到了多少奇妙的理由啊!一位學者告訴我們:「教會之所以被稱為聖潔,是因為基督,教會的元首,是聖潔的。」另一位傑出的作者斷言:「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為教會的所有禮儀都是為了促進聖潔。」還有另一位說:「因為我們的主旨意教會的所有成員都應當聖潔。」不,最簡短、最清楚的理由,也是唯一真實的理由是:教會之所以被稱為聖潔,是因為它是聖潔的,因為它的每個成員都是聖潔的,儘管程度不同,正如那召喚他們的主是聖潔的一樣。這多麼清楚啊!如果教會的本質是信徒的身體,那麼任何不是基督徒信徒的人都不能成為它的成員。如果這個整個身體被一個聖靈所激勵,並被一種信心和一種蒙召的指望所充滿;那麼沒有那個聖靈、信心和指望的人,就不是這個身體的成員。由此可見,不僅沒有一個慣常咒罵者、沒有一個破壞安息日者、沒有一個醉酒者、沒有一個淫亂者、沒有一個盜賊、沒有一個說謊者、沒有一個活在任何外在罪惡中的人,而且沒有一個被憤怒或驕傲所轄制的人,沒有一個愛世界的人,簡而言之,沒有一個對上帝而言是死的人,能夠成為祂教會的成員。
29.那麼,還有什麼比人們高喊「教會!教會!」並假裝對它非常熱心,極力捍衛它,而他們自己卻既無份也無權,甚至不知道教會是什麼,更荒謬的呢?然而,上帝的手就在這件事上!即使在這方面,祂奇妙的智慧也顯現出來,引導他們的錯誤歸於祂自己的榮耀,並使「地幫助了婦人」(啟示錄 12:16)。世人以為自己是教會的成員,所以常常捍衛教會:否則,那些四面環繞小羊群的狼,很快就會把他們撕成碎片。正因為這個原因,不必要地激怒他們是不明智的。即使基於此,如果可能,我們也應當盡力「與眾人和睦」。特別是我們不知道上帝何時也會呼召他們從撒旦的國度進入祂愛子的國度。
30.同時,所有真正屬於教會的成員,都應當在凡事上行事聖潔無可指責。「你們是世上的光!」你們是「一座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哦,「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藉著你們的行為向他們顯明你們的信心。讓他們藉著你們整個生活方式的基調看到,你們的指望都積存在天上!讓你們所有的言語和行為都證明你們所受的聖靈!最重要的是,讓你們的愛心充盈。讓它延伸到每一個世人:讓它滿溢到每一個上帝的兒女。藉此,讓所有人都知道你們是誰的門徒,因為你們「彼此相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