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斯理講道集|哥林多前書

哥林多前書 12:25|論分裂|講道集第75篇
論分裂 **講道集 第75篇** *經文:哥林多前書 12:25*

「免得身體上分門別類。」哥林多前書 12:25

1.如果英語中有哪個詞的意義像「教會」這個詞一樣模棱兩可、不確定,那麼與它密切相關的詞就是「分裂」(Schism)。幾個世紀以來,它一直是無數爭論的主題;在基督教世界的每個角落,關於它的書籍幾乎不計其數。其中很大一部分在我們國家出版,特別是在上個世紀和本世紀初。那些擁有最強大理解力和最淵博學識的人,無論在談話還是寫作中,都為這個問題耗盡了所有精力。自從改革宗與羅馬教會大分離以來,這顯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必要。這是羅馬教會成員從不間斷地指責所有脫離她的人的罪名;因此,它也佔據了雙方最有能力的辯論者的思想和筆墨。而雙方在進入戰場時,通常都確信自己會勝利,認為他們的論點如此強大,理性的人不可能抗拒。

2.但值得注意的是,所有這些爭論所帶來的好處微乎其微。很少有最熱烈、最有能力的辯論者能夠說服他們的對手。儘管說盡了一切,天主教徒仍然是天主教徒,新教徒仍然是新教徒。同樣的結果也發生在那些激烈爭論脫離英國國教的人身上。那些脫離國教的人被熱切地指責為分裂;他們同樣熱切地否認這項指控;幾乎沒有人能夠說服對手,無論是哪一方。

3.造成這場爭論如此無益,雙方很少有人被說服的一個主要原因在於:他們很少就他們所爭論的詞的意義達成一致;如果他們在開始爭論之前沒有確定這個詞的意義,沒有給它下定義,他們可能會爭論到生命盡頭,卻沒有前進一步,彼此之間沒有比剛開始時更接近一絲一毫。

4.然而,這必定是一個相當重要的問題,否則聖保羅就不會如此嚴肅地談論它。因此,我們極有必要思考:

I. 它的本質,以及
II. 它的禍害。

I. 1. 這樣做更為必要,因為在羅馬天主教徒和新教徒所寫的無數關於這個主題的書籍中,很難找到任何以合乎聖經的方式來定義它的。所有羅馬天主教徒都將「分裂」定義為脫離羅馬教會;而我們自己幾乎所有的作者都將其定義為脫離英國國教。因此,雙方都從一開始就錯了,在門檻上就跌倒了。任何平心靜氣地思考「分裂」(schism)一詞出現的幾處經文的人,都會輕易發現這一點:從這些經文的整體脈絡來看,顯然它不是脫離任何教會(無論是普世教會還是特定教會,無論是大公教會還是任何國家教會),而是在一個教會內部發生分裂。

2.讓我們從聖保羅使用這個詞的第一節經文開始。那是他寫給哥林多教會的第一封書信第一章第十節的經文:「弟兄們,我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勸你們都說一樣的話,你們中間也不可有分裂」(原文是 *schismata*,分裂)。還有什麼比這更清楚的呢?這裡所說的分裂,不是脫離哥林多教會,而是在哥林多教會內部產生分歧。因此,接著說:「只要一心一意,彼此相合。」你們在這裡看到,思想和判斷上的一致,正是哥林多教會分裂的直接對立面。因此,這不是脫離哥林多教會或基督徒團體,而是在教會內部產生分裂;是那些儘管如此,在外表上仍然像以前一樣聯合在一起的人,在思想和判斷上(也許還有情感上)產生了不和。

3.哥林多教會這種分裂的性質,由緊隨其後的經文更清楚地確定(如果還有什麼能更清楚的話):「我這樣說」——這就是我所說的分裂;你們分裂成不同的黨派;你們有些人支持一位傳道人,有些人支持另一位傳道人——「你們各人說」(第12節),「我屬保羅,我屬亞波羅,我屬磯法」,或彼得。那麼,誰看不出使徒在這裡責備哥林多人的分裂,無非就是因為他們偏愛某位傳道人而分裂成幾個黨派呢?這種分裂在每個宗教團體中都需要加以防範。

4.使徒第二次使用這個詞的地方,是在這封書信第十一章第十八節:「你們聚會的時候,我聽說你們中間有分門別類」(這裡原文也是 *schismata*,分裂)。但這些分裂是什麼呢?使徒立刻告訴你:(第20節)「你們聚會的時候」,聲稱你們的目的是「吃主的晚餐,各人先吃自己的飯」,好像那是一頓普通的飯。那麼,分裂是什麼呢?看來,他們在這樣做的時候,分裂成小團體,彼此之間懷有憤怒和怨恨,甚至在莊嚴的時刻也是如此。

5.這裡不妨稍作離題,為那些因此而感到不必要顧慮的人說幾句:使徒在本章中指責哥林多信徒的罪,通常被完全誤解了。那罪正是這個,別無其他:「各人先吃自己的飯」;而且是以一種令人震驚的方式,以至於「這個飢餓,那個酒醉」。他說,這樣做,「你們吃喝的」(不是「定罪」:這是一個糟糕的翻譯,而是)審判,即暫時的審判,「是給自己吃的喝的」:這有時會縮短他們的壽命。「因此」——因為以這種卑劣的方式犯罪——「你們中間有好些軟弱的與患病的」。這裡請注意兩件事:第一,哥林多人的罪是什麼?請仔細記住。那是各人先吃自己的飯;以至於這個飢餓,那個酒醉。第二,懲罰是什麼?那是身體的軟弱和疾病;如果不悔改,可能會導致死亡。但這與你們有何關係?你們不能犯他們的罪:因此,你們不能招致他們的懲罰。

6.回到正題。值得嚴肅注意的是,在本章中,使徒使用「異端」(heresies)一詞,與「分裂」(schisms)一詞完全等同。「我聽說,」他說(第18節),「你們中間有分門別類,我也有幾分相信。」然後他補充說(第19節),「因為在你們中間也必有異端」(這是指同一件事的另一個詞),「使那些經得起考驗的人顯明出來。」彷彿他說:「上帝的智慧允許這樣,目的是為了清楚顯明那些心與祂正直的人。」因此,這個詞(異端),幾個世紀以來被嚴重扭曲,彷彿它意味著錯誤的意見,與傳給聖徒的信仰相悖的意見——它被用作摧毀城市、使國家人口減少、流淌無數無辜鮮血的藉口——與意見,無論對錯,都沒有絲毫關係。它在聖經中出現時,僅僅意味著宗教團體內部的分歧或黨派。

7.使徒在這封書信中,第三處也是最後一處使用這個詞的地方,是第十二章第二十五節;他在談到教會時,似乎是指普世教會,基督的整個身體,他指出:「上帝將身體調和,把更多的榮耀給那缺少恩典的肢體,免得身體上分門別類」(第24、25節)。他立刻確定了他自己話語的意義:「總要肢體彼此相顧。若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我們很容易觀察到,這裡的「分裂」一詞,意味著缺乏這種彼此溫柔的關懷。它無疑意味著他們中任何一個人對弟兄們的情感疏遠;心靈的分裂,以及由此產生的黨派,儘管他們在外表上仍然聯合在一起;儘管他們仍然是同一個外部團體的成員。

8.但似乎有一個相當大的反對意見,反對將異端和分裂視為同一件事。有人說,聖彼得在他的第二封書信第二章中,以完全不同的意義使用「異端」一詞。他的話是(第1節):「你們中間將有假教師,他們會引進毀滅性的異端,否認那買贖他們的主。」聖彼得在這裡使用「異端」一詞,絕不表示與聖保羅有任何不同。即使在這段經文中,它似乎也與意見,無論好壞,沒有任何關係。相反,它的意思是,他們將「引進」或造成毀滅性的黨派或宗派(在常見的法語譯本中就是這樣翻譯的),他們「否認那買贖他們的主」:這樣的宗派現在充斥著整個基督教世界。

9.任何人若能指出聖經中其他地方有「分裂」(Schism)這個詞,我將不勝感激。我只記得這三處。對任何公正的讀者來說,顯然在這些地方,它都不意味著脫離任何教會或基督徒團體,無論是否有理由。因此,天主教徒和新教徒為反對「分裂」作為一種分離(無論是脫離羅馬教會還是脫離英國國教)而耗費巨大精力,撰寫了整卷書,竭盡全力,傾盡所學,結果卻收效甚微。他們一直在與自己製造的幻影搏鬥;猛烈地攻擊一種只存在於他們想像中的罪,這種罪在舊約或新約中從未被禁止,甚至從未被提及。

10.「但是,難道沒有一種罪,類似於許多有學問和虔誠的作者所稱的『分裂』,是所有宗教團體的成員都需要小心防範的嗎?」我毫不懷疑有這樣一種罪;而且我不知道這是否也可以在廣義上稱為「分裂」:我指的是「無故地脫離一個活生生的基督徒團體」。以這種意義來理解這個詞並沒有荒謬之處,儘管它不完全符合聖經。而且,所有基督徒團體的成員都確實應該小心防範它。因為無論它看起來多麼微不足道,無論它被認為多麼無辜,即使是這種意義上的分裂,本身就是邪惡的,並且會產生邪惡的後果。

11.它本身就是邪惡的。脫離一個我們之前聯合在一起的活生生的基督徒團體,是對愛之律法的嚴重破壞。愛的本質是將我們聯合在一起;愛越大,聯合越緊密。當愛的力量持續存在時,任何事物都無法分開那些被愛聯合的人。只有當我們的愛變冷時,我們才會考慮與弟兄們分離。對於任何自願與基督徒弟兄分離的人來說,情況確實如此。分離的藉口可能無數,但缺乏愛永遠是真正的原因;否則他們仍會持守聖靈的合一,在和平的約束中。因此,這與上帝所有命令弟兄之愛的誡命相悖:與聖保羅的「弟兄相愛的心要常存」相悖;與聖約翰的「我親愛的孩子們,你們要彼此相愛」相悖;尤其與我們蒙福的主的「這是我的命令,你們要彼此相愛,正如我愛你們一樣」相悖。是的,「藉此」,他說,「眾人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如果你們彼此相愛。」

12.這種分離本身就是邪惡的,因為它破壞了弟兄之愛,所以它結出惡果;它自然會產生最有害的後果。它為我們自己和他人打開了所有不友善情緒的大門。它直接導致一連串的惡意猜疑,彼此之間嚴厲和不仁慈的判斷。它給我們自己和弟兄們帶來了冒犯、憤怒和怨恨的機會;如果不及時制止,可能會導致苦毒、惡意和根深蒂固的仇恨;無論這些情緒在哪裡出現,都會造成一個現世的地獄,作為永恆地獄的序曲。

13.但即使是這種分裂的惡果,也不僅止於內心。惡劣的情緒不可能長時間留在裡面,而不產生外在的果實。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正如心中充滿愛的人,開口說出智慧的話,嘴唇上有仁慈的律法;同樣,心中充滿偏見、憤怒、猜疑或任何不友善情緒的人,也必會以與其心境相符的方式開口。因此,如果沒有謊言和誹謗(這也很難避免),也會產生苦毒的話語、搬弄是非、背後中傷和各種惡言。

14.從惡言、搬弄是非、背後中傷和惡語中,自然會產生多少惡行啊!憤怒、嫉妒、羨慕,各種錯誤的情緒,不僅僅發洩在言語上,更不斷地驅使人去行各種不敬虔和不義的行為。從這個源頭,可以預期會產生豐盛的黑暗工作,最終,成千上萬的靈魂,其中不乏那些曾經行走在上帝面光中的人,可能會偏離平安之道,最終沉淪於永遠的滅亡。

15.我們蒙福的主說:「世人有禍了,因為有絆倒人的事。」這話說得真好!然而,「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是的,當任何宗教團體發生這種分裂時,必然會產生大量的絆倒人的事;那些離開的人試圖通過批評他們所分離的人來為自己辯護;而後者則反駁指控,並努力將責任歸咎於他們。但所有這些爭論多麼大大地使上帝的聖靈憂傷啊!它多麼阻礙了聖靈在雙方靈魂中溫和而輕柔的運行啊!異端和分裂(按聖經的意義)遲早會隨之而來;雙方會形成黨派,許多人的愛心將因此漸漸冷淡。對公義的飢渴,對上帝恩惠或完全形象的飢渴,以及許多人心中充滿的促進上帝在弟兄靈魂中工作的渴望,都將變得遲鈍,並隨著絆倒人的事增多而逐漸消逝。當「聖靈的果子」枯萎時,「肉體的行為」將再次盛行,徹底摧毀宗教的力量,然後是宗教的形式本身。這些後果並非虛構,並非建立在單純的猜測之上,而是基於明確的事實。在過去的三四十年裡,這種情況一再發生:這些都是我們一次又一次看到的分離所帶來的果實。

16.這些事對那些局外人,對那些不認識宗教,既沒有敬虔的形式也沒有敬虔能力的人來說,是多麼嚴重的絆腳石啊!他們將如何嘲笑這些曾經傑出的基督徒!他們將如何大膽地問:「他們比我們好到哪裡去?」他們將如何越來越硬著心抵擋真理,並在他們的邪惡中自以為是,而這些邪惡,如果基督徒的行為保持無可指責,或許本可以使他們回轉。這就是那些脫離基督徒教會或團體的人所造成的複雜禍害,不僅對他們自己,而且對整個團體,以及整個世界。

17.但或許這樣的人會說:「我們不是自願這樣做的;我們被迫脫離那個團體,因為我們無法在其中保持良心清白;我們無法在不犯罪的情況下繼續下去。我不被允許在不違背上帝誡命的情況下繼續留在其中。」如果情況確實如此,那麼你脫離那個團體就無可指責。例如,假設你是羅馬教會的成員,而你無法在其中不犯偶像崇拜的罪;不崇拜偶像,無論是圖像,還是聖徒和天使;那麼,離開那個團體,完全與它分離,就是你義不容辭的責任。假設你無法留在英國國教中,而不做上帝話語所禁止的事,或不履行上帝話語明確命令的事;如果情況確實如此(但感謝上帝,事實並非如此),你應該脫離英國國教。我將以我自己為例:我現在是,而且從年輕時起就是英國國教的成員和牧師:我沒有任何願望或意圖脫離它,直到我的靈魂與我的身體分離。然而,如果我不被允許留在其中,而不履行上帝要求我做的事,那麼,立即脫離它就變得合適、正確,也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更具體地說:我知道上帝已將福音的職分託付給我;是的,我自己的救恩也取決於傳講福音:「我若不傳福音,我就有禍了。」那麼,如果我不能留在教會中而不履行這項職責,不停止傳講福音,我就必須脫離它,否則就會失去自己的靈魂。同樣地,如果我不能繼續與任何較小的團體、教會或基督徒團體聯合,而不犯罪,不說謊和虛偽,不向他人傳講我自己不相信的教義,我就必須絕對地脫離那個團體。在所有這些情況下,分離的罪,以及隨之而來的一切惡果,都不會歸咎於我,而是歸咎於那些強迫我分離的人,因為他們要求我遵守我良心無法接受的聖禮條件。但是,撇開這種情況不談,假設我現在所聯合的教會或團體不要求我做任何聖經所禁止的事,也不要求我省略任何聖經所命令的事,那麼我義不容辭的責任就是繼續留在其中。如果我沒有這種必要而脫離它,那麼我就應當為那次分離所帶來的一切惡果負責(無論我是否預見到)。

18.我在這個問題上說得更清楚,是因為它很少被理解;因為許多自稱虔誠,甚至確實享有一部分虔誠的人,對這件事毫無概念,甚至不認為這種分離是任何罪。他們離開一個基督徒團體,就像從一個房間走到另一個房間一樣漫不經心。他們造成了所有這些複雜的禍害,卻擦擦嘴,說他們沒有做任何惡事!然而,在上帝和人面前,他們都應當為這本身就是邪惡的行為,以及可能隨之而來的一切惡果負責,無論是對他們自己、對他們的弟兄,還是對世界。

19.因此,我懇求你們,我的弟兄們,所有敬畏上帝並渴望取悅祂的人,所有希望在上帝和人面前擁有無虧良心的人,不要輕視這件事,而要平靜地思考它。不要輕率地撕裂將你們與任何基督徒團體聯合的神聖紐帶。對於你們這些名義上的基督徒來說,這確實沒有那麼重要。因為你們現在並沒有與基督的任何肢體有生命的聯合。雖然你們被稱為基督徒,但你們實際上並不是任何基督教會的成員。但如果你是一個活的肢體,如果你活出那與基督一同藏在上帝裡面的生命,那麼就要小心,不要因與弟兄分離而撕裂基督的身體。這件事本身就是邪惡的。它的後果是嚴重的禍害。哦,憐憫你自己!憐憫你的弟兄們。甚至憐憫不敬虔的世界!不要為那些基督為之而死的人設置更多的絆腳石。

20.但如果你對不恰當的「分裂」感到害怕,而且這並非沒有道理,那麼如果你的良心是敏感的,你對聖經意義上的「分裂」會感到多麼害怕呢!哦,要小心,我不是說要形成,而是要小心認可或支持基督徒團體中的任何黨派!絕不要鼓勵,更不要通過言語或行動造成任何分裂。按事物的本質,「你們中間也必有異端」,即分裂;但要保持自己純潔。在爭執開始之前就停止爭執:避開爭吵的開端。不要與那些喜歡爭論的人,與那些喜歡爭執的人打交道。我從未見過這句話失靈:「喜歡爭論的人,不愛上帝。」要與眾人和睦,沒有和睦,你就無法有效地追求聖潔。不僅要「尋求和睦」,還要「追求和睦」:如果它似乎從你身邊逃走,你也要追趕它。不要被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21.在上帝的教會中,能成為和平締造者的人是有福的。你為何不為此努力呢?不要滿足於不挑起爭端;而是盡你所能,預防或撲滅爭端的最初火花。事實上,預防火焰爆發比事後撲滅它容易得多。然而,不要害怕嘗試這一切:和平的上帝與你同在。祂會賜給你合宜的話語,並將它們送到聽者的心中。*Noli diffidere: Noli discedere, says a pious man: Fac quod in te est; et Deus aderit bonce tuce voluntuti:* 「不要不信任那位擁有所有權柄,將所有人的心掌握在手中的上帝。盡你所能,上帝將會同在,並使你的美好願望結出美好的果實。」永遠不要厭倦行善。到了時候,你若不灰心,就必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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