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斯理講道集|詩篇

詩篇 62:10|論財富增長的危險|講道集第126篇
論財富增長的危險 **講道集 第126篇** *經文:詩篇 62:10*

1.從我們主耶穌那明確的宣告:「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我們很容易就能明白,沒有人能擁有財富而不身陷巨大危險之中。如果僅僅擁有財富的危險就如此之大,那麼財富增長的危險又該大多少呢!這種危險對於那些繼承祖產的人來說已經很大了;但對於那些憑藉自身技能和勤奮致富的人來說,危險更是倍增。因此,沒有什麼比這句勸誡更明智的了:「若財寶加增,不要把心放在其上。」

2.誠然,財富及其增長都是神的恩賜。然而,我們必須格外小心,以免原意為祝福的事物,反而變成了咒詛。為此,我們極有必要認真思考:

I. 財富的含義是什麼?以及財富何時可說是在增長?

II. 將心放在財富上意味著什麼?以及我們如何避免這樣做?

I. 首先,思考這裡所說的「財富」是什麼意思。的確,有些人可能認為這個常用詞的含義幾乎不可能被誤解。然而,事實上,有成千上萬的人對此存在誤解;其中許多人是完全無辜的。多年前,一位知名人士聽到一篇關於這個主題的講道後,驚訝與憤怒交織,大聲說:「他為什麼在這裡談論財富?懷特黑文(Whitehaven)沒有富人,除了詹姆斯·L爵士。」的確,除了他之外,沒有人每年有四萬英鎊的收入,也沒有人有數百萬的現金。但一個人即使每年收入不足一百英鎊,甚至現金不足一千英鎊,也可能是富人。凡有食物可吃,有衣服可穿,且略有餘裕的人,就是富人。凡為自己和家人擁有生活必需品和便利,且略有餘裕可施予缺乏者的人,就是真正的富人;除非他是個守財奴,一個愛錢的人,一個囤積他本應且應當施予窮人的東西的人。因為如果是這樣,他仍然是個窮人,即使他在銀行裡有數百萬;是的,他是最貧窮的人;因為:

乞丐只哀嘆共同的命運;
富有的窮人,才是真正貧窮。

2.但這裡可能會有一個例外。一個人可能擁有超過家庭必需品和便利的財物,但仍不算是富人。因為他可能負債累累;而且他的債務可能超過他的資產。但如果情況如此,無論他手頭有多少錢,他都不是富人。是的,一個商人可能會擔心這才是他財務的真實狀況,無論事實是否如此;那麼他就無法像他所願的那樣慷慨,因為害怕不義。有多少從事貿易的人正處於這種境況!尤其是那些貿易額非常大的人;因為他們的業務常常錯綜複雜,以至於無法精確地判斷他們到底有多少資產,或者說,他們到底有沒有資產。我們難道不應該為他們做出合理的考量嗎?

3.並且要小心,不要對他人的財富狀況妄下判斷。一個人的處境中可能存在秘密,除了神之外,很少有人知曉。幾年前,我對一位紳士說:「先生,我恐怕您是個貪婪的人。」他問我:「您為何如此擔心?」我回答:「一年前,當我為修繕鑄造廠的費用募款時,您捐了五個畿尼。今年募款時,您只捐了半個畿尼。」他沒有回答;過了一會兒,他問:「請問,先生,回答我一個問題:您為什麼吃馬鈴薯?」(我這樣吃了三四年。)我回答:「這對我的健康很有益處。」他回答:「我相信是這樣。但您這樣做難道不是為了省錢嗎?」我說:「是的;因為我從自己的食物中省下的錢,可以養活另一個原本沒有食物的人。」「但是,先生,」他說,「如果這是您的動機,您可以省下更多。我認識一個人,他每週初去市場:他買一便士的歐洲防風草,然後用大量的水煮。這些防風草供他當週食用,水則當作飲料。所以他每週的飲食總共只花一便士。」他一直這樣做,儘管他當時每年有兩百英鎊的收入,用來償還他在認識神之前所欠的債務!而這就是我曾認定為貪婪的人!

4.但有些人,在神面前自知是富有的。無疑,你們當中有些人就是其中之一。你們擁有的世間財物,超過了你或你家庭所需。讓每個人都為自己思考。你的財富是否在增長?你難道不明白這個簡單的表達嗎?你現在擁有的金錢,或金錢的價值,是否比十年前、二十年前,或去年同期更多?如果你有記帳,你很容易就能知道這一點。事實上,你應該知道;否則,即使在這方面,你也不是一個好管家,管理不義的錢財。每個人,無論是否從事貿易,都應該知道自己的財產是減少還是增加。

5.但許多人找到了一種方法,即使他們的財富增長再多,也永遠不會成為富人。方法是這樣的:錢一進來,他們就立刻把它花掉,要麼買地,要麼擴大生意。這樣一來,他們每個人都讓自己手頭拮据,仍然可以說:「我不富有」;是的,即使他現在擁有的財富比幾年前多了十倍、二十倍、一百倍。這可以用最近的一個案例來解釋:幾年前,一位紳士來到倫敦的一位商人那裡,對他說:「先生,我懇請您為一個陷入困境的值得幫助的家庭捐贈一個畿尼。」商人回答說:「馬先生,說實話,我現在手頭不寬裕,無法給您。但如果您在我擁有萬鎊資產時再來找我,在這種情況下,我會給您十個畿尼。」過了一段時間,馬先生再次拜訪他,說:「先生,我來兌現您的承諾;您現在已經擁有萬鎊資產了。」商人回答說:「的確如此:但我向您保證,我現在連一個畿尼都拿不出來,不像那時那麼容易。」

6.一個人可能會被這種巧妙的手段欺騙自己。他也可能欺騙別人;因為只要「你善待自己,人就會稱讚你。」「一個真正的好人,」倫敦人說,「他身價百萬」(十萬英鎊)。但是,唉!他無法欺騙神;他也無法欺騙魔鬼。啊,不!神的咒詛已經臨到你,以及你所有的一切。明天,當魔鬼奪走你的靈魂時,他難道不會說:「你所有的財富對你有何益處?」它們能為你在硫磺燃燒的火湖中買一個枕頭嗎?或者它們能為你換來一杯「水來涼你的舌頭」,當你在那火焰中受苦時?哦,請遵循這裡給出的明智指示!這樣神就不會對你說:「你這愚昧人!」

7.因此,這種推託是無用的。它無法抵擋神的憤怒,也無法抵擋魔鬼的惡意和權勢。如果你將所有超過生活所需便利的財物,都用來錢滾錢、屋疊屋、田連田,卻不將至少十分之一的收入(猶太人的比例)施予窮人,那麼你已經被定罪為「將心放在」你的財富上。無論你的財富如何增長,無論是勞動所得還是不勞而獲;無論是透過貿易、遺產還是其他方式;除非你的慈善捐款也按相同比例增長;除非你捐出你財產、固定和臨時收入的十足十分之一;否則你無疑是將心放在你的金錢上,它將「像火一樣吞噬你的肉體!」

8.但是,哦!誰能說服一個富人,他把心放在財富上呢?半個多世紀以來,我一直盡我所能地直言不諱地談論這個問題。但效果何其微小!我懷疑在這段時間裡,我是否說服了五十個守財奴承認自己的貪婪。當愛錢的人被描繪得如此清晰,用最鮮明的色彩描繪出來時,誰會將其應用到自己身上呢?神和所有認識他的人,對誰說:「你就是那個人!」如果他對你們在場的任何人說話,哦,不要塞住你們的耳朵!寧可像撒該一樣說:「主啊,我把一半的財物分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他不是說他過去已經這樣做了;而是說他決定將來這樣做。我在神面前吩咐你,你這愛錢的人,去「照樣行吧!」

9.我有從神而來的訊息要給你,哦,富人!無論你聽或不聽。你的財富增加了;冒著你靈魂的危險,「不要把心放在其上!」感謝那位賜給你如此才能、如此行善能力的神。然而,不要歡喜,而要存著敬畏和戰兢。虔誠的肯培斯說:「Cave ne inhaereas, ne capiaris et pereas:」(小心不要依附它們,免得你被纏住而滅亡。)不要讓它們成為你的目的、你的主要喜樂、你的幸福、你的神!務要看清,不要在金錢中,或任何可藉金錢購得之物中尋求幸福;不要滿足肉體的慾望、眼目的慾望,或今生的驕傲。

10.但讓我們深入細節;並確保你們每個人都忠實地對待自己的靈魂。如果你們當中有人現在擁有的財富是你們初次見我時的兩倍、三倍或四倍,請忠實地審視自己,看看你們是否將心放在,如果不是直接放在金錢或財富本身,那麼就是放在藉由金錢可購得的某些事物上;這其實是一回事。使徒約翰將所有這些都歸入「世界」這個總稱之下;而對它們的慾望,或在其中尋求幸福,則歸入「愛世界」這種形式之下。他將其分為三個分支:「肉體的慾望、眼目的慾望和今生的驕傲。」請你們誠實地審視自己在這方面的狀況。首先,關於「肉體的慾望」。我相信這指的是在滿足感官的事物中尋求幸福。舉一個例子:你難道不是在擴大味覺的享受中尋求幸福嗎?更具體地說:你現在吃的難道不比十年前或二十年前更豐盛或更精緻嗎?你現在喝的難道不比那時更多,或種類更昂貴嗎?你現在睡的床,如果你的健康允許,難道還像以前一樣硬嗎?再提一點:你現在富有了,難道還像貧窮時那樣經常禁食嗎?按理說,你難道不應該比以前更經常禁食,而不是更少嗎?我恐怕你自己的心會譴責你。你在這件事上並不清白。

11.愛世界的第二個分支,「眼目的慾望」,範圍更廣。我們可以理解為,透過宏偉、新奇或美麗的物體來滿足想像力(這主要透過眼睛實現)以尋求幸福;——如果它們不能都歸結為一個類別的話;因為宏偉或美麗的物體一旦失去新奇感就不再令人愉悅。但是,最微不足道的小玩意兒,只要是新的,難道不也令人愉悅嗎?你們當中有些人,難道不是因為新奇感,而在那微不足道的小玩意兒——服裝上尋求不小的幸福嗎?你們難道沒有比以前花更多的錢,或者(這是一樣的)更多的時間或精力在上面嗎?我懷疑這不是為了取悅神而做的。那麼,它就是取悅魔鬼。如果你們幾年前已經捨棄了那些不必要的裝飾品——荷葉邊、項鍊、蜘蛛帽、醜陋不合適的帽子、昂貴的亞麻布、奢華的蕾絲——你們難道沒有,不顧宗教和理智,又重新戴上它們嗎?

12.也許你會說你現在負擔得起這筆開銷。這是最荒謬的胡言亂語。誰給了你這筆額外的財富?或者(更確切地說)誰借給了你?更確切地說,誰暫時將它託付在你手中,作為他的管家;同時告訴你他為何將它託付給你?你難道可以浪費你主的財物嗎?你所擁有的每一部分都必須交帳;或者以他明確指定以外的任何方式花費它們嗎?拋棄這種卑鄙、魔鬼般的陳詞濫調吧!讓它永遠不要再從你的口中說出。這種「負擔得起搶劫神」的說法,正是地獄的陳詞濫調。你難道不知道神將那筆錢(所有超過你家庭必需品的部分)託付給你,是為了餵飽飢餓的人,穿上赤身露體的人,幫助陌生人、寡婦、孤兒;而且,確實,盡其所能地減輕全人類的需要嗎?你怎能,你怎敢,透過將它用於任何其他目的來欺騙你的主呢?當他託付給你一點點時,他難道不是託付給你,讓你將那一點點全部用於行善嗎?當他託付給你更多時,他難道不是託付給你那筆額外的錢,讓你能夠做更多的好事,因為你更有能力嗎?你現在比以前有更多的權利去浪費一磅、一先令或一便士嗎?因此,你現在沒有比你還是乞丐時更多的權利去滿足肉體的慾望或眼目的慾望。哦,不!不要對你仁慈的主做出如此微薄的回報!相反,他託付給你的越多,你越要小心地按照他的指示使用每一分錢。

13.神的使者們,祂的僕人們,你們不斷地遵行祂的旨意!我們共同的主也將比金銀更寶貴的才能託付給你們,使你們在各種職務中服事救恩的繼承者。你們難道沒有將所領受的每一分錢都用於其被賜予的目的嗎?祂難道沒有指示我們在地上遵行祂的旨意,如同你們在天上遵行一樣嗎?弟兄們,我們在做什麼!讓我們醒來!讓我們起來!讓我們效法那些熾熱的僕人!讓我們將我們的靈魂、身體和財物,都按照我們主的旨意運用!讓我們將屬於神的歸給神;甚至我們的一切,以及我們所擁有的一切!

14.大多數人在財富增長時將心放在其上,都是間接地透過前面提到的某些情況。但也有一些人更直接地這樣做;他們是真正的「愛錢者」;他們愛錢是為了錢本身;不僅僅是為了錢所能買到的東西。但這種惡習在兒童或年輕人身上很少見;只在或主要在老年人身上發現——那些最不需要錢,也最沒有時間享受錢的人。這難道不會讓人認為,在許多情況下,這是一種懲罰性的惡行;這是一種懲罰罪惡的惡行;當一個人多年來將他寶貴的才能埋藏在地裡時,神就將他交給撒旦,用對金錢的過度熱愛來懲罰他。那時,他會越來越被那種auri sacra fames,「那種可憎的對黃金的飢渴」所折磨,這種飢渴永遠無法滿足。不:正如異教徒所觀察到的,Crescit amor nummi, quantum ipsa pecunia crescit,——「金錢增長,愛錢之心也隨之增長;它以相同的比例增加。」就像水腫一樣,你喝得越多,就越口渴;直到那無法止息的口渴將你投入永不熄滅的火中!

15.「但是,」你可能會問,「有沒有辦法預防或治癒這種可怕的疾病呢?」有一種預防方法,同時也是一種治療方法;我相信天下沒有別的了。那就是:在你(按照上述警告)盡力賺取、盡力儲蓄,不缺乏任何東西之後;不要花費一磅、一先令或一便士來滿足肉體的慾望、眼目的慾望或今生的驕傲;或者說,除了取悅和榮耀神之外,不要用於任何其他目的。避免了右邊這塊礁石之後,也要小心左邊那塊。其次,不要囤積。不要在地上積攢財寶,而是盡你所能地施予;也就是說,將你所有的一切都施予。我敢挑戰地上所有的人,是的,天上所有的天使,都無法找到其他方法來從財富中提取毒素。

16.讓我再補充一句。在服事你們六十到七十年之後;我帶著模糊的雙眼、顫抖的雙手和蹣跚的腳步,在我歸於塵土之前,再給你們一個忠告。請注意聖保羅的這些話:「那些想要」或努力「致富的人」,那一刻「就陷入試探」。是的,一個深淵般的試探,除了全能者的力量,沒有什麼能將他們從中解救出來。「他們落入網羅」——這個詞原意是指鋼製陷阱,瞬間將被困的動物壓碎——「和許多無知有害的私慾裡,叫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你們這些在世上亨通的人,尤其不要忘記這些可怕的話!你們的道路何等滑溜!每一步都何等危險!願主神使你們看清自己的危險,並讓你們深深地感受到它!哦,願你們「醒來時得見祂的形像,就心滿意足!」

17.請允許我再靠近一點。也許我不會再為這件事打擾你們了。我為你們這些「今世富足的人」感到痛苦。你們是否盡力施予?你們這些年收入五百英鎊,卻只花費兩百英鎊的人,你們是否將三百英鎊歸還給神?如果沒有,你們無疑是搶奪了神那三百英鎊。你們這些年收入兩百英鎊,卻只花費一百英鎊的人,你們是否將另外一百英鎊歸給神?如果沒有,你們就是搶奪了祂那麼多。 「不,我難道不能隨心所欲地處理我自己的東西嗎?」這就是你們錯誤的根源。它不是你自己的。除非你是天地的主宰,否則它不可能是你自己的。「然而,我必須為我的孩子們預備。」當然。但如何預備呢?讓他們富有嗎?那麼你很可能會讓他們變成異教徒,就像你們有些人已經做的那樣。「那我該怎麼辦呢?」主啊,請向他們的心說話!否則傳道人就白說了。給他們留下足夠的生活費,不是讓他們懶惰奢華,而是靠誠實的勞動。如果你沒有孩子,那麼你留下超過你安葬費用的任何一分錢,是基於什麼聖經或理性的原則呢?我懇請你們思考,你留下身後之物對你有何益處?你留下萬鎊,還是留下萬雙鞋靴,這有什麼區別呢?哦,什麼都不要留下!把你所有的一切都送到一個更好的世界去!借給它,把所有的一切都借給主,祂必償還給你!祂的信實會失敗嗎?它堅固如天上的柱子。快,快,我的弟兄們,快!免得你們在將你們的財物安放在這份保障上之前就被召走了!當這一切都完成後,你就可以大膽地說:「現在我除了死,就沒有什麼可做的了!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主耶穌啊,來吧!快來!」

布里斯托,179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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