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蒙福的主,現在已完成了祂的主要目的:祂首先闡述了真宗教的精髓,並小心翼翼地防範那些人為的解釋,以免他們使神的道歸於無效;接著,祂又為我們在一切外在行動中應當持守的正確意圖,訂立了規則。現在,祂繼續指出這種宗教的主要障礙,並以適當的應用作結。
2.在第五章中,我們偉大的教師已充分描述了內在宗教的各個層面。祂在那裡向我們展示了構成真正基督教的靈魂性情;那些包含在「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中的性情;以及那些從其正確源頭——藉著基督耶穌對神的活潑信心——流淌出來的情感,這些情感本質上是良善的,蒙神悅納的。在第六章中,祂展示了我們所有的行為,即使是那些本質上無關緊要的行為,如何也能藉著純潔聖潔的意圖,變得聖潔、良善,蒙神悅納。祂宣告,凡沒有這種意圖所行的,在神看來都毫無價值;然而,凡如此獻給神的外在善工,在祂眼中都極其寶貴。
3.在本章的前半部分,祂指出了這種聖潔最常見、也最致命的障礙;在後半部分,祂以各種動機勸勉我們,要突破一切障礙,確保我們蒙召所得的獎賞。
4.祂告誡我們防範的第一個障礙是論斷。「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不要論斷他人,免得你們被主論斷,免得你們自招報應。「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這是一個清晰而公平的法則,神藉此允許你們自行決定在末日審判時,祂將如何對待你們。
5.從我們初次悔改並相信福音的那一刻起,直到我們在愛中得以完全,沒有任何生活境況或任何時期,是神的每個兒女不需要這項告誡的。因為論斷的機會從不缺乏,而誘惑更是數不勝數;其中許多偽裝得如此巧妙,以至於我們在察覺任何危險之前就已陷入罪中。由此造成的禍害是無法言喻的——總是傷害論斷他人者,如此傷害自己的靈魂,並使自己暴露在神公義的審判之下;而且常常傷害被論斷者,使他們手足無力,在他們的道路上軟弱受阻,甚至完全偏離正道,以至於轉身走向滅亡。是的,當這「苦毒的根」滋生時,多少人「因此被玷污」;以致於真理之道本身被惡言中傷,我們所蒙召的尊貴之名被褻瀆!
6.然而,似乎我們的主要目的並非僅僅或主要針對神的兒女發出此告誡,而是針對世上的兒女,那些不認識神的人。這些人不可能不聽說那些不屬於世界的人;那些追求上述宗教的人;那些努力謙卑、認真、溫和、憐憫、心靈純潔的人;那些熱切渴望獲得尚未達到的聖潔性情,並在對所有人行善、耐心受苦中等候這些性情的人。凡是走到這一步的人,都無法隱藏,就像「城造在山上」一樣。那些「看見」他們「好行為」的人,為何不「榮耀他們在天上的父」呢?他們有什麼藉口不效法他們的腳步——不模仿他們的榜樣,不跟隨他們,就像他們也跟隨基督一樣呢?為了給自己找藉口,他們反而譴責那些他們本應模仿的人。他們把時間花在尋找鄰舍的過錯上,而不是改正自己的過錯。他們忙於指責別人偏離正道,以至於自己從未進入正道;至少,從未前進,從未超越一個貧乏、死氣沉沉、沒有能力的敬虔形式。
7.我們的主特別對這些人說:「你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神的兒女的軟弱、錯誤、輕率、不足——「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沒有想到自己裡面有該死的不知悔改、撒旦般的驕傲、可咒詛的自私、偶像崇拜般的愛世界,這些使你的一生在主看來是可憎的。最重要的是,你以何等漫不經心和漠不關心的態度在地獄邊緣跳舞!「你怎能」——以何等恩典、何等得體或謙遜——「對你弟兄說:『讓我去你眼中的刺呢?』」——對神的過度熱心、極端的捨己、對世俗事務和工作的過度超脫、日夜禱告或聆聽永生之道——「看哪,你自己眼中有梁木!」不是像這些一樣的刺。「你這假冒為善的人!」你假裝關心別人,卻不關心自己的靈魂;你假裝對神的事工有熱心,其實你既不愛祂也不敬畏祂!「先把你眼中的梁木取出來!」除去不知悔改的梁木!認識你自己!看見並感覺到自己是個罪人!感覺到你內心充滿邪惡,你完全敗壞可憎,神的忿怒常在你身上!除去驕傲的梁木;厭惡自己;俯伏於塵土和灰燼中;在自己眼中越來越渺小、卑微、低賤、污穢!除去自私的梁木!明白這句話的意思:「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捨己,天天背起你的十字架。讓你的整個靈魂呼喊:「我從天上降下來」——因為你確實如此,你這永不朽壞的靈魂,無論你知不知道——「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除去愛世界的梁木!不要愛世界,也不要愛世界上的事。你當向世界釘十字架,世界也向你釘十字架。只使用世界,卻享受神。在祂裡面尋找你所有的幸福!最重要的是,除去那最大的梁木,那漫不經心和漠不關心!深思熟慮,「只有一件事是不可少的」;你幾乎從未想過的那一件事。認識並感覺到,你是一條貧窮、卑鄙、有罪的蟲,在深淵邊緣顫抖!你是什麼?一個生來必死的罪人;一片被風吹散的葉子;一縷即將消散的煙霧,剛出現,然後就散入空氣,不再被看見!看見這一切!「然後你就能看得清楚,取出你弟兄眼中的刺了。」那時,如果你有空閒處理自己靈魂的事務,你就會知道如何糾正你的弟兄。
8.但「不要論斷」這句話的確切含義是什麼?這裡所禁止的論斷是什麼?它與惡言中傷不同,儘管兩者常同時出現。惡言中傷是指談論不在場的人的任何惡事;而論斷則可指不在場或在場的人。它也不一定意味著說話,而只是指對他人懷有惡念。然而,並非所有對他人懷有惡念都是主所譴責的論斷。如果我看到有人搶劫或謀殺,或聽到他褻瀆神的名,我無法不對搶劫犯或謀殺犯懷有惡念。然而這並非惡意的論斷:這其中沒有罪,也沒有任何與溫柔情感相悖之處。
9.以一種與愛相悖的方式思考他人,就是這裡所譴責的論斷;這可能有各種形式。首先,我們可能會在他人無過錯時責備他。我們可能會(至少在我們心中)指控他從未說過的話或從未做過的事。或者我們可能會認為他的行為方式是錯誤的,儘管實際上並非如此。即使在事情本身或其行事方式上都無可指責,我們也可能假設他的意圖不善,並因此而譴責他,而此時那鑒察人心的主卻看見他的單純和敬虔的真誠。
10.但我們不僅可能因譴責無辜者而陷入論斷的罪中;其次,也可能因譴責有罪者,其程度超過他應得的。這種論斷同樣是對公義和憐憫的冒犯;然而,只有最強烈、最溫柔的愛才能使我們免於這種冒犯。沒有這種愛,我們很容易假設一個被承認有錯的人,其過錯比實際情況更嚴重。我們低估了他身上所發現的一切良善。不,我們不容易相信,在一個我們發現有惡的人身上,還能存留任何良善。
11.這一切都顯示出明顯缺乏那「不計算人的惡」(οὐ λογίζεται κακόν, ou logizetai kakon)的愛;這種愛絕不會從任何前提中得出不公或不仁的結論。愛不會從一個人偶然犯下公開的罪行,就推斷他慣於如此,他習慣性地有罪:即使他曾經習慣性地有罪,愛也不會斷定他現在仍然如此,更不會斷定如果他現在有此罪,那麼他也犯了其他罪。這些惡意的推論都屬於主在此告誡我們防範的罪惡論斷;如果我們愛神或愛自己的靈魂,我們就極其需要避免這種論斷。
12.但假設我們沒有譴責無辜者,也沒有過度譴責有罪者;我們仍然可能沒有完全擺脫陷阱:因為還有第三種罪惡的論斷,就是在沒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論斷任何人。即使我們所假設的事實千真萬確,那也無法開脫我們。因為這些事實不應被假設,而應被證明;在它們被證明之前,我們不應形成任何判斷——我說,在它們被證明之前;因為即使事實有再強的證據,除非在我們宣判之前提出該證據,並與另一方的證據進行比較,否則我們也無法被開脫。如果我們在被告為自己辯護之前就作出全面判決,我們也無法被開脫。即使是猶太人也能教導我們這一點,作為一項純粹的公義教訓,與憐憫和弟兄之愛無關。「難道我們的律法,」尼哥底母說,「不先聽他的話,不知道他所做的是甚麼,就定他的罪嗎?」(約翰福音 7:51)是的,一個外邦人也能回答,當猶太人的首領要求對他的囚犯作出判決時,「羅馬人的規矩,被告沒有和控告的人當面對質,並且有機會為自己所控告的罪辯護,就不可以定他的罪。」
13.確實,如果我們只遵守另一位羅馬異教徒(塞內卡)所說的,作為他自己行為準則的規則,我們就不會輕易陷入罪惡的論斷。「我絕不輕易相信任何人對他人的證詞,」他說,「甚至我也不輕易或立即相信一個人對自己的證詞。我總是允許他有第二次思考的機會,而且很多時候也給予他建議。」你這自稱基督徒的人,去照樣行吧,免得那日異教徒起來定你的罪!
14.但我們多麼少會彼此譴責或論斷啊,至少,如果我們遵循主自己教導我們的清晰明確的規則,那種邪惡會多麼快地得到糾正啊!——「你的弟兄若得罪你,」或者如果你聽說或相信他得罪了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你和他在一起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這是你要採取的第一步。「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這是第二步。「他若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無論是告訴教會的監督,還是告訴整個會眾。那時你就盡了你的本分。然後就不要再想這件事,把一切都交託給神。
15.但假設你藉著神的恩典「把你眼中的梁木取出來了」,現在「清楚看見你弟兄眼中的刺或梁木」,然而,當你努力幫助他時,仍要小心,不要自己受到傷害。仍然「不要把聖物給狗」。不要輕易認為任何人屬於此類;但如果明顯證明他們配得上這個稱號,那麼「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要提防那不合乎知識的熱心。因為這是那些想「像你們天父完全一樣」的人,道路上的另一個巨大障礙。那些渴望如此的人,必然渴望全人類都能分享這共同的福分。當我們自己第一次領受天上的恩賜,那「未見之事的神聖確據」時,我們驚訝於全人類為何看不見我們如此清楚看見的事物;並且毫不懷疑我們將會開啟所有與我們有任何往來之人的眼睛。因此,我們急於立即攻擊所有我們遇到的人,並強迫他們看見,無論他們是否願意。而這種過度熱心的失敗,常常使我們自己的靈魂受損。為了防止我們白費力氣,我們的主加上了這項必要的告誡(對所有人都是必要的,但對那些初戀熱切的人尤其如此),「不要把聖物給狗,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免得牠們踐踏了珍珠,轉過來咬你們。」
16.「不要把聖物給狗。」要小心,不要在有充分且無可辯駁的證據之前,就認為任何人配得上這個稱號,直到你無法再抗拒。但當清楚且無可爭議地證明他們是不聖潔和邪惡的人,不僅不認識神,而且是神的仇敵,是所有公義和真正聖潔的仇敵時,「不要把聖物」(τὸ ἅγιον, to hagion)——「那聖潔之物」,特別如此稱呼的——給這些人。聖潔的、福音的特殊教義——那些「從古時歷代所隱藏的」,現在只藉著耶穌基督的啟示和祂聖靈的感動才向我們顯明的——不應當被褻瀆給這些不知道是否有聖靈的人。當然,基督的使者不能不在大會眾中宣講這些教義,其中可能有一些這樣的人;我們必須說,無論人聽或不聽;但私人基督徒則不然。他們不具備那令人敬畏的職分;他們也沒有任何義務將這些偉大榮耀的真理強加給那些反駁和褻瀆、對這些真理懷有根深蒂固敵意的人。不,他們不應當這樣做,而應當引導他們,按他們所能承受的程度。不要與這些人開始討論罪得赦免和聖靈的恩賜;而是以他們自己的方式,根據他們自己的原則與他們交談。對於理性、尊貴卻不義的伊壁鳩魯派,要與他們談論「公義、節制和將來的審判」。這是最有可能使腓力斯戰兢的方式。將更高的主題留給有更高成就的人。
17.「也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豬前。」要非常不情願地對任何人作出這樣的判斷。但如果事實清楚無可否認,如果毫無爭議地清楚,如果豬不試圖偽裝自己,反而以自己的羞恥為榮,對心靈或生活的純潔毫無假裝,卻貪婪地行各樣污穢之事;那麼「不要」把你們的珍珠丟在牠們面前。不要與他們談論天國的奧秘;那些眼未曾見,耳未曾聽的事;因為他們沒有其他知識的入口,沒有屬靈的感官,所以這些事自然無法進入他們的心中去領會。不要告訴他們神在祂所愛的兒子裡賜給我們的「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那些甚至不渴望逃避世上因情慾而來的敗壞的人,他們對「成為神性情的有分者」能有什麼概念呢?豬對珍珠有多少知識,對珍珠有多少喜愛,那些沉浸在世俗泥淖、世俗享樂、慾望和憂慮中的人,對神的深奧之事就有多少喜愛,對福音的奧秘就有多少知識。哦,不要把那些珍珠丟在這些人面前,「免得牠們踐踏了珍珠!」——免得牠們完全輕視牠們無法理解的事物,並說牠們所不知道的事物的壞話。不,很可能這不是唯一會隨之而來的不便。如果牠們按照牠們的本性,「轉過來咬你們」,如果牠們以惡報善,以咒罵報答祝福,以仇恨報答你們的善意,那也不足為奇。這就是肉體的心思對神和神的一切事物的敵意。這就是你若冒犯牠們,試圖將牠們的靈魂從死亡中拯救出來,將牠們從火中抽出來,作為火把,你將從牠們那裡得到的待遇。
18.然而,即使是這些目前「轉過來咬你們」的人,你們也不必完全絕望。因為如果你們所有的論證和勸說都失敗了,還有另一種補救方法;而且當其他方法都無效時,這種方法常常被證明是有效的;這就是禱告。因此,無論你們為他人或為自己的靈魂渴望或需要什麼,「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忽略這一點是聖潔的第三個主要障礙。我們仍然「沒有,因為你們不求」。哦,如果你們只是祈求——如果你們持續不斷地禱告——你們今天會是多麼溫順和溫柔,多麼謙卑在心,多麼充滿對神和對人的愛啊!因此,現在,至少,「祈求,就給你們。」祈求,使你們能徹底體驗並完美實踐我們主在此如此美麗地描述的整個宗教。那時,你們將被賜予聖潔,像祂一樣聖潔,無論在心靈上還是在一切行為上。尋找,按照祂所命定的方式,在查考聖經中,在聆聽祂的話語中,在默想中,在禁食中,在領受主餐中,你們必會尋見:你們將尋見那重價的珍珠,那勝過世界的信心,那世界不能給予的平安,那作為你們產業憑據的愛。叩門;持續禱告,並以主的一切其他方式:不要心裡疲倦或灰心。向著標竿直跑:不要拒絕:不要讓祂走,直到祂賜福給你。那憐憫、聖潔、天堂之門將為你敞開。
19.我們的救主憐憫我們剛硬的心,不輕易相信神的良善,所以祂樂意在這方面多加闡述,並重複和確認祂所說的話。「因為凡祈求的,就得著,」祂說,「所以沒有人會得不到這福分;凡尋找的,」甚至每一個尋找的,「就尋見」神的愛和形象;「向叩門的,」向每一個叩門的,義門就必為他敞開。所以,這裡沒有任何理由讓人灰心,以為他們祈求、尋找或叩門會徒勞無功。只要永遠記得禱告、尋找、叩門,永不灰心。那麼這應許就必堅定不移。它堅固如天柱——是的,甚至更堅固;因為天地都要廢去,但祂的話語絕不廢去。
20.為了消除一切不信的藉口,我們蒙福的主在接下來的經文中,藉著訴諸我們內心的感受,進一步闡明了祂所說的話。「你們中間誰有兒子求餅,反給他石頭呢?」祂說。即使是天性之愛,會允許你拒絕你所愛之人的合理請求嗎?「求魚,反給他蛇呢?」他會給他有害而非有益的東西嗎?所以,即使從你們自己所感受和所做的,你們也能得到最充分的確據,一方面,你們的祈求絕不會帶來任何不良後果;另一方面,它將帶來良好的效果,即你們一切所需都將得到充分供應。因為「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把好東西給兒女,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祂是純潔、無雜、本質的良善,「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祂的人嗎!」或者(正如祂在另一個場合所說的),「豈不更把聖靈給求祂的人嗎!」在祂裡面包含了一切美好的事物;一切智慧、平安、喜樂、愛;聖潔和幸福的全部寶藏;神為愛祂的人所預備的一切。
21.但為了使你們的禱告在神面前有充分的分量,務要與眾人和睦相處;否則,它更可能為你們自己招致咒詛而非祝福;而且,如果你們對鄰舍沒有愛心,你們就不能指望從神那裡得到任何祝福。因此,務必立即除去這個障礙。堅固你們彼此之間以及對所有人的愛。並且愛他們,不僅在言語上,更要在行為和真理上。「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
22.這就是那王室的律法,那黃金般的憐憫與公義法則,甚至異教皇帝也曾命人將其刻在他的宮殿大門上;許多人相信這條法則自然地銘刻在每個來到世上的人心中。而確定的是,它一經聽聞,便立即得到每個人的良心和理解的認可;以至於沒有人能夠在明知故犯的情況下違背它,而不將自己的定罪帶在自己心中。
23.「這就是律法和先知。」凡神古時向人類啟示的律法中所寫的,以及自創世以來神藉著祂的聖先知所賜的一切誡命,都總結在這幾句話中,都包含在這簡短的指示裡。而這,若理解得當,就包含了我們主來世上建立的整個宗教。
24.它可以從正面或負面意義來理解。如果從負面意義來理解,其意思是:「凡你們不願意人怎樣待你們的,你們也不要那樣待人。」這是一個清晰的規則,隨時可用,總是容易應用。在所有與鄰舍有關的事情上,將他的情況視為你自己的情況。假設情況改變了,你現在就是他。然後要小心,不要放縱任何性情或思想,不要讓任何話語從你口中說出,不要採取任何你在這種情況改變下會譴責他的步驟。如果從直接和正面意義來理解,其明確的意思是:「凡你合理地希望他做的,假設你處於他的情況下,那麼,盡你所能,對待每一個人。」
25.舉一兩個明顯的例子來說明。每個人的良心都清楚,我們不希望別人論斷我們,無故或輕率地對我們懷有惡念;更不希望任何人說我們的壞話——公開我們的真實過錯或軟弱。將此應用到你自己身上。不要對別人做你不想他對你做的事;那麼你將不再論斷你的鄰舍,不再無故或輕率地對任何人懷有惡念;更不會說壞話;你甚至不會提及不在場之人的真實過錯,除非你確信這對其他人的靈魂絕對必要。
26.再者:我們希望所有人都愛我們、尊重我們,並以公義、憐憫和真理對待我們。我們也可以合理地希望他們在不傷害自己的情況下,盡其所能地對我們行善;是的,在物質方面(根據眾所周知的規則),他們的富餘應讓步於我們的便利,他們的便利應讓步於我們的必需,他們的必需應讓步於我們的極端困境。那麼,現在,讓我們遵循同樣的規則:讓我們對待所有人,如同我們希望他們對待我們一樣。讓我們愛和尊重所有人。讓公義、憐憫和真理主導我們所有的思想和行為。讓我們的富餘讓步於鄰舍的便利;(那麼誰還會有富餘呢?)我們的便利讓步於鄰舍的必需;我們的必需讓步於他的極端困境。
27.這就是純粹而真實的道德。照此行,你就必得生命。「凡照此規矩而行的,願平安、憐憫臨到他們;」因為他們是「神的以色列」。但請注意,沒有人能照此規矩而行(從創世以來也從未有人能),沒有人能愛鄰舍如同自己,除非他首先愛神。沒有人能愛神,除非他相信基督;除非他藉著基督的寶血得到救贖,並且神的靈與他的靈同證他是神的兒女。因此,信心仍然是一切的根基,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的救恩。我們仍然必須對每個罪人說:「信靠主耶穌基督,你就必得救。」你現在就必得救,好讓你永遠得救;在地上得救,好讓你將來在天上得救。信靠祂,你的信心就會生髮愛心。你將愛主你的神,因為祂先愛了你:你將愛鄰舍如同自己:那時,你的榮耀和喜樂將是發揮並增長這愛;不僅僅是藉著戒除與之相悖的一切,戒除每一個不仁的思想、言語和行為,更是藉著向每個人展現你希望他向你展現的一切仁慈。